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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调研奖评选申报通知

共青团调研奖评选申报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年度浙江省共青团调研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团浙[*]5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市共青团调研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开展调研奖评选活动作为展示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来抓。要认真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参评调研成果的组织协调和申报成果资格审定、筛选、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地、各单位要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本着思想理论性与实践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严把参评调研成果的质量审核关。参加本年度调研奖评选的调研成果须是2005年11月1日起至*年10月31日内完成的。对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的调研成果,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审定参评资格的基础上,组织必要的力量进行初评。要突出调研成果的理论性、时代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确保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优秀调研成果脱颖而出。

三、统一规范,按时申报。本年度调研奖参评选题分理论研究、工作对象研究和共青团工作研究三类。各地、各单位要在初评筛选的基础上,择优将调研成果上报团市委,原则上各县(市、区)上报2篇,市直各单位团委上报1篇。参评材料要求格式统一,结构严谨,内容翔实,条理清晰,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按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分别填写好《浙江省共青团调研奖(个人)成果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共青团调研奖(集体)成果申报表》(附件2),并按附件3要求统一印制(已集结成册或书籍的例外)。所有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13份和Word格式电子文档软盘)于11月7日前上报*团市委办公室,对未按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年度*市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评比资格。

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调研成果,团市委将择优上报团省委参加全省调研奖评选。联系人:梁微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