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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抽样调查通知

人口抽样调查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理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7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一个人口大市,*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不仅可以摸清*年以来全市人口变动数量、构成、流动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还能够准确地反映各地区常住人口数据,全面反映我市人口与经济、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二、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此,市政府成立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统计局,负责调查具体事项的落实和日常调度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均要向市政府递交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切实保障工作条件

人口抽样调查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人员中选调,也可从社会上招聘,但均需经系统培训后纳入调查队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保证调查队伍的素质。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四、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调查数据质量是判断这次调查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要把调查数据的质量始终放在工作的第一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研究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给调查工作带来的影响,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进行科学的设计,千方百计确保调查取得的数据客观真实。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或以各种手段干扰调查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