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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开展市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理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是落实好“五·一”旅游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0日至30日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以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为重点,同时还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场所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领导及检查安排

此次检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运华负总责,市安监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冶煤化工办、市农机局等单位参加,下设5个小组:

第一组组长:**成员:**************

检查区域:**

第二组组长:**成员:**************

检查区域:**

第三组组长:**成员:**************

检查区域:**

第四组组长:**成员:**************

检查区域**

第五组组长**成员:**************

检查区域:**

五、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下到基层,尽职尽责,防止走过场,敷衍了事。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三)各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本月底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