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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的通知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的通知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近两年来,市级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连云港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市级机关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推荐名额

计划评比推荐先进党组织50个左右,其中包含机关直属党组织30个,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党员300名左右,占党员总数的4%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60名左右(包含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以上党务干部均在评比推荐范围),市级以上表彰对象从本次表彰对象中产生。

二、评比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按照《党章》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的要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条件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中走在前列。

2、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在开展“双联双推”、文明城市创建、扶贫帮困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好。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融入连云港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创优党的工作成果突出。

5、党组织内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好,无违纪违法党员。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创新创优,时时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机关开展“双联双推”、扶贫帮困、文明城市创建、东部大开发等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职工作显著。

3、有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政治立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党建理论,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包括兼职),热爱党务工作,业务熟练,兢兢业业,具有开拓创新和求实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事迹突出。

3、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比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程序和方法:机关直属党组织(含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参评的,由机关直属党组织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参评先进基层党支部的,由基层党支部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机关党委(党总支)考查把关,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2、优秀党员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一是确定候选人。属直属党支部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党小组提名,直属党支部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基层党支部提名,机关党委(总支)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二是党员票决。属直属党支部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票决。票决过半数的,经过三天公示后,无法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由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讨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四、评比推荐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评比推荐工作的领导。要坚持标准、原则和程序,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2、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本单位现有正式党员总数的4%比例进行评比推荐。正式党员在20人以下的可以推荐1人。

3、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报简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并认真填写登记表(样表附后)。事迹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各党组织在6月15日前将事迹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

4、推荐为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的,必须是近两年来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或有重大贡献,受过省、市级以上表彰的党员。机关工委根据推荐对象表现情况进行筛选并实行公示后,授予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