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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情况汇报

县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情况汇报

市民族宗教考核组:

今年以来,在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结合全县实际,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县民族宗教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年月份古县召开的现场会上,我县的做法得到了交流推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政策,保障权益,促进少数民族、宗教界与全县人民的大团结

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的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团结了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们健全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县上领导定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县委党校、宣传部,把民族宗教政策作为干部理论培训必不可少的课程,不断增强他们贯彻民族宗教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坚持民族平等,重视少数民族参政议政。县上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他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于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我们都慎重处理,积极采纳,认真落实。三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少数民族权益、侮辱少数民族人格、伤害少数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有效杜绝了民族纠纷,维护了民族团结。

二、加强教育,依法管理,积极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在实践中,我们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点滴滴做起。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了宗教政策专栏,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为了让广大干部群众详细了解回族同胞的饮食生活习惯,年初我们组织编写了《回族知识从书》,在“两会”期间分发给三级干部,并在报纸、电视上定期刊登、播放。为了全面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月下旬,我们经市宗教局审批邀请省两会副秘书长武爱国举办了《宗教事务条例》知识讲座。各级领导和宗教界举办了《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学习会、座谈会,教育干部群众以理性、公正的态度对待宗教,引导信教群众看清时展方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放弃各种不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落后观念和做法,跟上形势的发展,引导他们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上,自觉投身到“八精六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成果,进而成为三个文明建设的和谐力量和积极力量。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既要依法处理,也要科学管理。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哪里有信教群众,哪里就有宗教工作。一年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健全工作网络,准确掌握民族宗教工作动态。制定了《××县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实施意见》,各乡镇、县直单位、厂矿、学校都设立了专兼职统战委员,把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二是建立了由统战、政府、司法、公安、安全、综治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防御体系。三是主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建立朋友关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信教群众中有比较高的威望,有较强的号召力,做好了他们的工作,就等于做好了一大批信教群众的工作。我们建立了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沟通制度,不断增进双方的友谊。在今年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基督教的圣诞节、中秋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统战主要领导都亲自参加并组织人员前去慰问,让信教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与他们沟通,主动、及时了解把握宗教界的动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回民坟地事件,县委书记张德英、县长郑建文亲自批示,县委统战部部长李殿梁、副县长卫勇、政府办主任赵大志、副主任刘双辉先后六次组织唐兴镇、城建、国土、北关村等人员进行协调,最后达成一致,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四是清理整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在××年大范围清理整顿各个清真屠宰点、肉食加工厂、食堂、饮食摊点的基础上,××年我们又重新复查验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回族群众利益,杜绝了以往“清真不清”的现象,规范强化了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五是深入抵制各种邪教向我县宗教渗透。我们在建立健全寺、教堂宗教活动场所制度上墙促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查禁取缔邪教组织和依法管理天主教地下势工作和基督教非法活动及境外伊斯兰教极端势力渗透的工作力度。加强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揭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的欺骗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的作用,切实做好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各级党政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思想认识,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我县宗教团体和广大信教群众都能够在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我县暂无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现象。

三、积极帮扶,注重服务,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勤劳致富的能力

一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协调组织县、乡、村和有关职能部门从各个方面为少数民族群众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提供政策服务。一方面组织人员经常深入下去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让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政策,不断增强与时俱进,抢抓机遇的意识;另一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在土地、税收、就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二是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市场信息,使他们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三是提供技术服务。我们协调劳动、城建、农业、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先后举办了酸枣接大枣、大棚蔬菜、奶牛养殖、沼气建设等各类培训班余期,余人次,不断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四是提供就业服务。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兴办企业,开办家庭手工业。

同时,我们还按照市局要求及时完成了民族宗教报刊、杂志征订、材料表格上报等工作。

总之,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民族宗教群众的希望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寻找差距,弥补不足,力争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不断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