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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7月15日上午10:02分,县水东煤矿+100水平二四采区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及下阶段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紧迫感和责任感

“7·15”事故发生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和敏感时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影响严重。同时暴露了全县煤矿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木不仁,企业安全管理混乱、瓦斯治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7·15”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警示高悬,切实增强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务必把安全生产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待。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治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煤矿整合关闭和瓦斯、水害防治,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煤区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文件要求,及时排查瓦斯等重大安全隐患,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一是全县所有煤矿企业从7月15日起全面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和井下技改工作,只许进行通风、排水和地面技改施工活动。二是要落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要配齐通风、抽采、防突、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管理,加强职工培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生产。三是煤矿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产煤乡镇政府要和企业签订煤矿瓦斯防治目标责任书,严格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事故约谈、警示和瓦斯督办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清晰、推诿扯皮造成的事故,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要落实煤矿瓦斯区域性防突治理措施。煤矿企业应编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对未落实区域性防突治理措施或区域治理效果不达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责令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活动。五是要加强矿井揭露煤层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出煤层、邻近矿井同一煤层曾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等矿井煤层揭露设计,应按有关规定认真编制,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严格审批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揭露突出煤层,或误揭露突出煤层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的责任。六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对存在通风系统不合理、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抽采不达标、区域性治理措施不落实等重大隐患的矿井,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并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落实整改。对超能力生产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对煤矿企业及负责人进行处罚。七是要实行包干负责制。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每个煤矿至少要有1名部门领导干部及1名乡镇领导干部、安监员负责联系停产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煤矿停产到位、技改停工到位和隐患整改到位。对监管不力,发生煤矿擅自复工或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煤矿企业和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八是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水害、顶板、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贯彻执行定员下井制度、汛期强制全井撤人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放出班炮等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其他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生产

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煤矿、非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扎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二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非法矿点、非法烟花爆竹作坊、非法化工厂,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彻底摧毁、不留隐患。对重点矿区和重点领域,要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窝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要结合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和武水河流域锑浓度异常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搞好非煤矿山的停产整顿,严防非煤矿山违法生产。四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监管。对全县的加油站、氧气乙炔站要严加检查,打击违章操作,违章经营的行为。目前正值高温季节,特别要检查烟花爆竹的储存仓库,加强通风、严防自燃爆炸事故的发生。公安部门要加强非法行为的立案侦察,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等,确保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安全。五是要加大超限超载和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以公路运输企业和“四客一危”为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防止车辆带病运行。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六是要加强对危爆物品的安全监管,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转供、非法买卖、非法制造、非法运输、非法储存危爆物品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合法危爆物品的联合审批、登记使用、安全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七是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供电、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提升设备,临街防护、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纠正违章操作,取缔违章提升设备,加强劳动保护,加强质量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八是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整顿或关闭,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九是要加强学校、食品药品、森林防火、山塘水库、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查处,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违章纪行为。对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刑事责任。要抓紧结案一批、处理一批,典型重特大事故的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标本兼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确保政令畅通,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县纪检监察、安委办,不定期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联合督查,对失职的依法追究政纪责任,对渎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