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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洪泥石流应急方案

县政洪泥石流应急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自然的和社会的、传统的和非传统的矛盾交织并存,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给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我县早期制订的应急预案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根据《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预案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是及时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南,是做好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快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多方式开展预案宣传,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预案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树立常态应急管理观念,切实改变“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思维,克服“有事一拥而上、平时无人负责”现象,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二、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预案的编制工作,制定完善医院、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能源、通信、运输、粮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相应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群众成功自救互救的关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预案编制的指导,要体现“符合实际、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坚决杜绝照抄照搬、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统筹管理,做好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等工作,并建立各类应急预案适时修订制度,强化通过修订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级各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统筹管理,做好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预案编制和修订完善的技术指导。底前,完成主要行业、重要部门、重点防范事项等应急预案的修订。预案编制和修订初稿完成后,要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会商评审,并将最后定稿及时备案。基层预案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要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单位制定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地震救援、山洪和泥石流抢险、公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矿山救护、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应急、水上搜救等演练设施建设,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同时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日常经费的投入力度,支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加快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