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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工作方案

质监局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发〔〕15号)和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的通知》(创先领〔〕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局领导班子成员“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和县“两会”和省市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在局领导班子中组织开展“强责任、强服务、强效能”主题活动,做到“三深入”、“四推进”、“五示范”,即深入企业、深入农村、深入群众,解决一些难题,化解一些矛盾,做勤于学习、坚定信念的示范,做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示范,做践行宗旨、为民服务的示范,做真抓实干、破难攻坚的示范,做团结和谐、干净干事的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奋力创先争优,为阔步迈向“小县大城”新时代和推进质监职业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以新业绩新形象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参加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举措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三实”、“三强”主题,主要做好六项工作。

(一)进村入企,走访调研。局班子成员在年2月—6月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带领分管、联系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进百村、访千户”和“领导干部进企业,破解难题促转型”活动,分别走访联系村和联系企业。走访农村,重点落实“四项任务”:一是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就走访村今后几年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创建美丽乡村等选择一方面作指导,完善思路和措施。二是帮助解决重点项目(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是帮助化解信访苗头或矛盾纠纷。四是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对换届后村级组织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督促指导村级党组织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走访企业,重点围绕“五项任务”开展:即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当前发展难题、有效协调企业劳资关系、梳理企业转型升级思路、及时跟进政府优质服务。在走访行政村和企业过程中,按照统一印制的“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信息反馈表(详见附件1),做好信息填报收集工作。同时,对走访村(企)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详见附件2),能解决的,主动落实加以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局党委统一上报,由县创先办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协调解决。

(二)随时接访,化解矛盾。在积极参与县里大接访的基础上,局班子成员随时接待群众来访。经常进村入企下访,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重点项目,克难攻坚。局班子成员每人领衔破解1个以上的难题,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实行破解难题挂牌销号制度,着力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四)创先争优,履职承诺。局班子成员围绕“小县大城”战略目标、和质监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岗位职责,列出若干个群众最急需解决而且创造条件能解决的事项进行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具体、量化、阶段性目标明确,承诺事项完成的时间、对策措施、进展情况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把手”承诺按要求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承诺项目、一套工作班子、一个解决方案、一套办事流程、一抓到底),定期开展履诺专项督查,确保承诺按期兑现。同时,全面推行普通党员干部创先争优一句话承诺。

(五)深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增强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优势,落实“效能提速、服务跨越发展”各项措施,优化发展软环境。在服务企业方面,全面推行“四通工作法”,完善企业工作指导员和“百名科长联百企”等制度,实施行政许可服务承诺比对优化制度,落实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在服务基层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化“联村联户连心”和“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

(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依托党校及网络学习平等阵地,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深入推广“文建明工作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票决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进村入企,带头克难攻坚,带头服务群众(企业),真正把本方案精神落实到位。“创先争优示范行动”从年2月中旬开始,党的十八大后转为长效机制建设。

(二)注重活动实效。始终着眼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紧扣“三实、三强”主题,坚持与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一次党代会、县“两会”、县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重点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夯实基层基础、优化机关服务相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增强群众观,进一步转变作风,经常深入一线,摸民情、解民忧、办实事,轻车简从,不干扰基层工作,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在村(企)安排吃饭,切实做到为民不扰民。建立“示范行动”定期分析和问题处理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班子成员要落实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开展“创先争优示范行动”等有关情况;局办公室可充分利用微博、网络等平加以宣传报道,向县创先办报送信息,努力为“创先争优示范行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