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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检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排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市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问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促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方法步骤

从年开始,到年结束,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每年确定若干个专题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题活动内容由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确定。县区可选择先在乡镇和所属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试点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可在内部科室或执法任务较多的直属单位开展示范活动试点工作。每年底或次年初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示范活动的情况,确定全市依法行政专题活动示范点,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

(一)自荐推荐。每年9月3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依法行政专题活动示范点。乡镇政府、县区政府部门向县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自荐应写出自荐报告和本县区、本部门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各一式三份),经审核后,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推荐应当写出审核报告并附推荐单位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各一式三份)。市政府部门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

(二)培育验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各部门的总结报告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通过书面审核、调研总结、实践指导、考核验收等方式,进行具体指导,组织考核验收,于当年11月30前确定全市依法行政专题活动示范点,并向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和上报有关资料。

(三)示范推广。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年底或次年初采取会议交流、现场观摩、网上公布、简报刊登等多种形式将依法行政专题活动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争创全省依法行政示范点,以此带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将这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大胆探索创新,注重活动实效。要以开展示范活动为契机,扎实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示范活动的指导培养、情况交流、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市直部门要加强县区对口部门示范活动的衔接沟通和监督指导。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与依法行政考核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县区、本部门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做到总体有方案,年度有重点,实施有步骤,示范有标准,推广有典型,工作有实效,引导和带动整体工作上新台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配合依法行政示范活动的开展,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舆论声势,力求点面结合,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全市依法行政示范活动情况以及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的亮点,总结发现好做法、好经验,重点推出一批依法行政先进典型,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