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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治和发展并举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建制并举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县预拌混凝土的市场秩序。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工作范围。全县所有乡镇的项目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企业。

(二)工作重点。本次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重点是:依法严肃查处县内非法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符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布局布点方案,是否申领了营业执照,是否履行了项目审批手续,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是否经过了混凝土企业资质认定,是否建立了完备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测手段,预拌产品质量经权威部门抽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摸清县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底数,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预拌混凝土行业清理整顿的情况报告。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成员的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散装水泥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协调工作及治理整顿工作。

四、时间安排

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发动,在全县内形成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顿阶段。由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治理整顿督导组,对县域内预拌混凝土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对规范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整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情况报告报送县政府。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我县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

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预拌混凝土项目管理,切实搞好对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合理规划和调控工作。对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从项目审批备案环节上进行检查,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要根据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要建立预拌混凝土行业预警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状况,并对新建预拌混凝提出风险警示。鼓励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根据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状况,按照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布局布点方案的要求,实施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面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加快预拌混凝土的下乡,推动城镇化建设。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大对无照非法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产品的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关停无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

县环境保护局,要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项目的管理,严肃查处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不达标的预拌混凝土企业。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监督检验,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产品及生产预拌混凝土所使用的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