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残疾人创建示范乡镇村工作方案

残疾人创建示范乡镇村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经过认真筛选,确定土城子镇为创建重点示范镇、康保镇北关村重点示范村。示范乡(镇)可重点依托已建成的乡(镇)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打造示范村的创建,首先在残疾人数较多的村开展,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向周边辐射。

坚持资源共享、综合打造原则。结合自身实际,示范村建设要与当前在全县干部中开展的“五个一”活动相结合,依托村委会,为村残协提供办公场所或活动场所。示范乡(镇)以组织建设规划为基础,打造集残疾人康复、文体、劳动就业、法律维权等服务项目为一体的综合示范乡(镇)。要加强与民政、文体、卫生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坚持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原则。逐步推开,分步实现创建目标。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拓展残疾人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内容,按照“县区有精品、乡镇有典型”的要求,通过精品示范、典型引路,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示范乡(镇)、示范村,整体推进全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为基础,选择基础条件好的镇、村率先实施创建工程。按照“塑亮点、建精品、创特色”的要求,把镇、村建成组织建设规范、基础设施完善、服务队伍健全,集残疾人服务、教育、就业、康复、维权、文化体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示范镇、示范村。示范镇、示范村创建至少要达到“九个一”:即一名优秀的专职委员、一块规范的残联(协会)标志牌、一个综合服务场所、一套为残疾人服务的硬件设施、一套健全的残疾人基础档案、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个规范的残疾人工作公开栏、一支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一系列完善的服务项目。

每个乡(镇)至少要申报一个示范村。到2015年,90%以上的乡(镇)、80%的村要达到示范创建标准。

三、实施步骤

1、部署阶段

成立全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定创建示范村。

2、创建阶段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目标要求和创建标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创建标准和完成时限,对所要创建的示范村进行软件和硬件改造。县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检查验收阶段

县残联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验收。县残联根据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目标,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对达标单位授予“残疾人工作示范乡(镇)”、“残疾人工作示范村”荣誉称号,进行专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