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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零发案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零发案单位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根据上级政法部门的精神要求,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零发案单位"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镇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以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预防为主”和严密防范的方针,全面建立我镇治安工作新机制,加强我镇防范意识和力量,形成一个集预防、管理、控制为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遏制和减少内部各单位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确保我镇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1、遏制和减少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力发生的冲突、伤害、命案和入室侵财引发的冲突、伤害、命案。

2、遏制和减少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案件。

3、遏制和减少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案件。

4、遏制和减少盗窃机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案件。

5、遏制和减少重大群体械斗,群体斗殴和群死群伤事件。

6、遏制和减少爆炸、暴力、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

7、杜绝现象发生。

8、杜绝吸毒、贩毒现象发生。

三、活动对象

全镇各村(居)委会,镇属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开展“零发案单位”的评选和评定,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五、活动时间

2013年4月30日至2014年1月30日止。活动结束后,党委政府将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