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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抗洪救灾实施方案

乡镇抗洪救灾实施方案

针对8月3日洪灾情况,防止洪灾过后疫情的发生,为受灾群众尽早安全的回迁、正常的生活并生产自救,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救灾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为组长的看护组、清理消毒组、监测消杀组、物品核定组、各小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各小组职责

1、看护组:负责受灾现场看护,24小时有人看守,负责受灾现场的封锁看护,确保受灾区的财产安全,饮水安全,人员安全。在经过县畜牧局和县卫生局的双重消毒和检测合格安全后,准许核查组进入,其他人员不准进入,在未检测合格前任何人不准进入。

组长:

2、清理消毒组:负责动物尸体的消毒、挖掘、掩埋工作。受灾区动物的消毒、挖掘、掩埋工作由县动监局负责。乡村配合。县动监局负责现场消毒,挖掘掩埋现场指挥及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在未经县动监局同意,配合人员不准进入现场,在未有防护设备的情况下配合人员有权拒绝进入现场。进行挖掘、消毒、运输、掩埋所需人员、车辆、地点由车杖子村负责,所需资金乡政府负责,小组成员做好统计。

组长:

3、测监消杀组负责现场水源、食品的检测、居民环境的消毒。此项工作以县卫生局为主,乡卫生办负责,乡村干部配合,县卫生局负责水源、疾病的监测和消毒并负责对食品安全的鉴定,处理。

组长:

4、物品核定组负责受灾户物品的核定及组织实用的食品和饮水。在经过消毒后,经过县动监局和县卫生局的双重消毒监测合格准许进入后,准许进入现场负责清点物资。

(1)、县卫生局负责食品的安全核定、处理、乡村配合。

(2)、核查小组主要统计无粮户,对无粮户每人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由乡政府负责。

(3)、回迁户用水,由各户去畜牧小区拉水,乡政府提供费用,即每人10元人民币,(原受灾区水井一律不准饮用,并全部封上),核查组核查后,准许受灾群众回迁。

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