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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质监局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各项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全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市,维护质量安全,提升队伍素质,努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促进队伍稳定和政风行风根本好转。坚持道德教育与治理、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改进,全面排查监管产品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全面排查生产企业等监管对象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全面排查自身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加大整改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报告制度。

二、排查整治重点

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在质量安全领域有不良记录的产品和企业、媒体和消费者反映问题集中的产品、企业和地区为重点,全面收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全面整治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排查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政见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问题。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食品组负责)

1.乳制品。排查三聚氰胺、阪崎肠杆菌、黄曲霉毒素M1、β-内酰胺酶、工业明胶、抗生素等问题。

2.肉及肉制品。排查“瘦肉精”、工业明胶、病死畜禽肉、抗生素等问题。

3.食用植物油。排查“地沟油”、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以及掺假等问题。

4.酒类。排查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白酒配料表、产品标准标注不真实等问题。

5.调味品。排查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碱性橙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蛋白等问题。

6.蜂蜜。排查掺假以及氯霉素超标等问题。

7.蜜饯。排查超量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等问题。

8.食品添加剂。排查食品用香精中塑化剂是否超标,食用明胶铬含量是否超标。

9.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排查是否使用废旧回收料进行生产,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标注。

10.化妆品。排查美白祛斑化妆品汞等重金属、激素含量超标等问题,排查染发产品违法使用禁限用染发剂问题,排查儿童洗浴用品甲醛、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问题。

11.麻辣小食品。排查非法使用富马酸二甲酯、罗丹明B、苏丹红、碱性橙。

(二)农资建材等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工业产品组负责)

12.农资类。重点产品为化肥、农药、农机及配件等。化肥和农药排查有效成分不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肥料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等;农机配件排查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量充合格产品;植保机械和轮式拖拉机排查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无证生产等问题。

13.建材类。重点产品为建筑钢筋、建筑防水卷材、建筑混凝土预制管桩、砖、水泥等。以用于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的建材为重点,排查生产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质量问题。

14.装饰装修材料类。重点产品为油漆、涂料、粘合剂、人造板等。排查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15.汽车配件类。重点产品为轮胎、刹车片、制动液、安全玻璃、灯具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质量问题。

16.玩具类。重点产品为毛绒玩具、塑胶玩具、是电玩具、娃娃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汽车玩具、童车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无证生产,偷工减料、有毒有害填充物、漆涂料有害成分超标、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质量问题。

17.学生文具类。重点产品为中小学生用笔、橡皮、绘图用尺、文具盒、涂改液等。排查产品中铅、汞、砷等可迁移元素及甲醛、苯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问题。

18.妇幼用品类。重点产品为妇女卫生巾、婴儿纸尿裤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质量问题。

19.家具类。重点产品为板式家具、实木家具,尤其是儿童家具等。排查材质、粘合剂、软体家具染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问题。

20.被服类。重点产品为儿童、婴幼儿服装、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福利院用絮棉被等。排查掺杂使假、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填充物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21.消防产品类。重点产品为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无证生产和产品可靠性等问题。

22.、车用油品类。重点产品为汽油、柴油、润滑油等。排查违法添加物质、有效成成分不足、虚标辛烷值、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以及计量器具短斤少两等问题。

23.电线电缆类。重点产品为绝缘电线、耐热电线、6-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中压交联电缆)。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无证生产,以及偷工减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掺杂使假等问题。

24.家用电器类。重点产品为白色家电、小家电、插头插座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产品认证制度,高压系统的可靠性、能效标识不符,插座的材料、结构及配线质量等问题。

25.电动工具类。排查执行强制性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无证生产等问题。

(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组负责)

26.电梯及电梯配件。重点为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和保障房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以及电梯配件制造企业,排查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志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产品与形式试验样机不符等问题。

27.小型锅炉。排查锅炉房是否符合要求;锅炉是否定期检验;水封管是否超高或安装阀门或安装静重式安全阀、弹簧式安全阀,压力表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市和定期检定;锅炉锅壳及炉胆下部、下脚圈部位的腐蚀、结垢情况;炉胆是否变形;锅炉上部封头是否有因水封管排水或屋顶漏水造成的腐蚀。

28.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排查是否配备安全联锁装置,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是否按期检定、校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

29.气瓶。重点为液化石油气瓶、车用气瓶的充装站和检验站。排查充装站违规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或报废气瓶(螺丝瓶),检验站违法翻新改造废旧气瓶。

30.车用气瓶安装。排查无证安装,质保体系不能正常运转,质保体系人员不能到岗履职,质保体系人员和作业人员在多家气瓶安装单位兼职,设备和工装不能保证气瓶安装工作有序开展,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装气瓶等。

31.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超重机械。排查是否按规定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生产;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或超过报废期仍在使用等情况。

32.承压设备用锻制法兰、锻制管件。排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可证或者超许可范围生产,重点是企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贴牌生产、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行业“潜规则”。

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排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发证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考核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无证操作等。

(四)队伍建设(队伍建设组负责)

34.思想作风。通过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排查是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等不良倾向,是否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

35.党风廉政。分析质监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排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政准则》,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风险,深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查找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

36.干部选拔任用。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工作。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宣传、贯彻落实、检查工作和领导干部集中谈心谈话活动;排查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37.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重点关注单位财务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政府采购、收费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排查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经费及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8.政风行风建设。排查各级机关是否存在庸、懒、散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级质监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各挂靠单位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所属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受理检验、超资质出具检验报告,甚至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问题;加强所属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资质管理;排查抽采样管理、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职业操守、检验检测等方面的风险。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深入组织开展行风互查活动,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39.内部管理。排查信访、保密、通讯、消防、安保、办公秩序及设施、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餐饮安全等方面风险;排查“三公经费”支出方面风险。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各项规定,强化外事纪律要求。排查是否完善新闻制度,是否建立严密监测网络舆情值班制度,是否健全新闻应急机制。

三、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期分批推进,边查边改边完善。整个活动从现在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7月)

各地质监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深入动员,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分解任务,结合业务专项督察要求,全面落实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执法人员、行业协会、技术机构、质量安全工作志愿者、被侵权企业、新闻媒体等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排查产品生产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要建立质量安全和队伍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整治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月)

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安全风险,要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结合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和质检利行动等年度工作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组织集体协商“会诊”,加强源头治理,消除问题隐患;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风险顽疾,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门治理。对各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队伍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各单位要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各种质量安全监管和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效。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11月10日前书面上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和4个专门工作组(名单和工作机制见附件),各县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一组织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信息,要及时向市局报送。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下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做好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新闻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正确引导舆论。严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加强重大敏感信息管理。

(二)加强风队研判和处置。要健全和完善风险研判处置工作机制,规范风险管理程序和措施。加大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力度,按照高、中、低档风险等级,建立应对处置预案。各类产品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必须在依法核准后依法查处。严格规范风险信息公开工作,风险监测信息及分析结果等不得随意。

(三)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两个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既要抓好管理对象的风险排查,也要加强队伍自身的教育治理。要把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及省局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整体质监工作水平。

(四)加强责任追究。对在排查整治活动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队伍管理中隐患并予以解决的,给予表扬奖励;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排查不深入、整治不彻底,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队伍管理隐患没有排除的,给予批评;对工作失职,导致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队伍管理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