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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全民健身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开展试点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主线,以推动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更新观念为先导,努力提高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依法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以饱满的精神和健康的体魄更好地服务于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乡镇(区)及县直各单位开展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健身活动氛围,普及全民健身相关知识,加强体育健身行为指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全民健身“三纳入”实现制度化。切实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提出的“三纳入”(即: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确保人均全民健身事业经费要达到或超过4元,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步增加。

2、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县实现“一县一中心、一乡一广场、一村一场地”建设目标,到2012年底完成县城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在15个乡镇(区)实现全民健身乡镇广场全覆盖、在377个行政村实现农村体育健身场地全覆盖,力争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80%以上。

3、建立健全体育组织网络系统。2012年6月成立县体育总会,四个社区、15个乡镇(区)和厂矿企业实现体育组织全覆盖,各级各类健身辅导站(每万人3个以上)达到70个。

4、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开展。组织举办红色运动会,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打造“红色运动之城”品牌,实现“一乡一特色、一校一特色、一社区一特色、一企一特色”。大力宣传、组织、倡导、鼓励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使全县平均参与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活动人数达到10万人次,体育人口达6万人。

5、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完成30名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总人口2‰以上,全民健身志愿者占社会体育指导员80%以上。

6、完善国民体质检测系统。筹建成立武乡县国民体质检测站,配置国民体质检测设备,使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2000人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

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制定和印发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力度,加大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健身组织建设、健身活动建设工作力度,提高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阶段任务按照总体要求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好参加试点工作成果汇总的准备工作,迎接市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使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乡县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体育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魏贵平(兼)

(二)搞好协作配合。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各有关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在完成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指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定任务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完成时限、定奖惩措施,把工作分解到每一个科室,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领导组各个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确保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住建、园林、旅游、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卫生、残联等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全民健身活动工作。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这一主线,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及时督促总结。领导组及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研究,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单位也要定期自查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质量,并按阶段将工作进展、做法经验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