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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问规定执行方法

行政责问规定执行方法

为认真学习贯彻《市行政问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习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执行、落实《规定》为主题,使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人员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按照建设负责、有为、高效、廉洁政府的要求,以提升行政效能为核心,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保障政令畅通,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全面振兴进程。

二、组织机构

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对全市学习《规定》活动月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全市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学习宣传月活动有效开展。

三、方法步骤

学习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召开全市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动员大会,请市领导讲话,各乡(镇)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动员会,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落实有力。

(二)实施阶段。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专项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组织集中考试、开展知识竞赛、结合实际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发放《规定》学习小册子,并在市电台、市电视台、《周刊》、“中国·”网开辟专栏,对《规定》内容集中学习宣传,不仅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规定》内容,也让全市百姓家喻户晓,监督《规定》的有效实施。

(三)检查阶段。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予以改进。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进行抽查。

(四)总结阶段。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规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一件大事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学习教育活动负总责,加强对《规定》学习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二)结合实际,明确责任。要参照《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相应的问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职责做出完备、细致的规定,明确界定责任主体,达到权责统一。

(三)认真查摆,切实整改。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行政效能低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严格规范、约束领导干部行政行为,全面提高我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