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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非法开垦草原整治通知

区非法开垦草原整治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大草原保护与建设力度,巩固全旗生态建设成果,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的现象,根据《赤峰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旗人民政府决定把定为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全面清理非法开垦草原情况;

(二)依法查处各种非法开垦草原行为;

(三)全面普查已通过合法手续审核审批的家庭配套小草库伦(饲料地)的建设情况;

(四)依法按技术规程恢复被非法开垦草原植被;

(五)依法按合同要求完善家庭配套小草库伦(饲料地)建设工作,实现全面达标;

(六)全面清查草原流转情况。

二、整治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实行辖区管理。各地区各部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好实施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年活动方案,做到此项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严格按照旗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将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旗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旗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业务精干人员建立执法、监督行动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配合旗人民政府认真搞好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各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干部下乡包片的办法,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深入到各嘎查村、各家各户,广泛宣传市、旗两级人民政府有关草原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法规及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旗畜牧、草监等部门要出动宣传车在各乡镇集贸市场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地区进行集中宣传,并向社会公布对开垦、破坏草原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举报电话。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在每天电视节目中插播有关草原保护的公益性广告,并与旗畜牧、草监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整治活动中的一些典型人物事迹和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件向全旗转播。旗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全旗各中小学开展一次“我是草原小卫士”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师生积极参与到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年活动中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二)整治实施阶段。

整治活动中涉及到的已垦草原统计工作、家庭配套小草库伦普查以及达标建设工作、被非法开垦草原的植被恢复工作、草原流转情况工作,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度,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组,逐村、逐小组落实责任,做到每村有指定乡镇领导主管,每小组有指定干部具体负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整治活动中涉及到的各项监督工作、执法工作以旗畜牧、草监以及旗公、检、法、司等部门为实施主体。

旗、乡、村三级组织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各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清理非法开垦草原情况。全面清理辖区内近年来非法开垦草原情况,将非法开垦地块用GPS定位,认真登记,交草原执法部门查处。

2、普查小草库伦(饲料地)建设情况。对已经通过合法审核审批的家庭配套小草库伦(饲料地)的建设情况进行普查登记,用GPS定位,进行档案化管理。

3、普查草原流转情况。对非法流转的草原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流转的草原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流转草原档案,实行流转合同备案生效制度。

4、植被恢复工作。按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非法开垦草原植被恢复工作管理办法》的技术要求,本着宜草则草、宜林则林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被非法开垦的草原植被。逾期不恢复、未达到标准的,由旗相关部门统一强制恢复,所发生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5、按照家庭配套小草库伦(饲料地)建设审核审批有关合同要求,完善配套建设任务(打井、围封、栽植防风林带等),实现达标。坚决禁止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

6、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开垦草原行为。对非法开垦草原行为,不论是农牧民、职工干部,还是其他经济组织,一经核实,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违犯党纪的,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力求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二)总结汇总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将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旗人民政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整治年活动工作,并组织精干得力人员成立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年活动专项工作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查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力,保证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各种方式,宣传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同时,要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典型案例及当事人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以此营造强大的新闻舆论声势,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为整治年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管。各地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草原监督管理的思想认识,增强抓监督,抓落实意识,充分发挥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敢于碰硬,勇于揭短,坚决查处开垦草原、侵害农牧民草原承包经营权、乱开滥挖等典型案件,确保草原整治年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