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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检验方案

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检验方案

为准确了解和考核年度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评估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形式

今年的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区人口和计生局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工作由区人口和计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㈠时间安排

110月10日一13日各乡苏木镇场上报:⑴年度各村级单位出生(含往年出生补报)上环结扎和药具花名;⑵年度计划生育统计现居住国报表常住人口国报表(含流动人口)及软盘;⑶年度基层基本情况表及软盘;⑷各类花名要育龄妇女信息库中调出的花名及软盘,并上报计划生育信息库数据(U盘下载);(5)往年出生未报花名及统计分析表;(6)一胎登记册二胎及以上审批表,年度年度计划外出生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卷宗。

10月10—11日:阿嘎如泰苏木奶业公司哈业胡同镇古城湾乡沙尔沁乡青年农场哈林格尔镇。

10月12—13日:哈业脑包镇莎木佳镇沙河镇新城镇麻池镇兴胜镇。

210月30日之后区计生局组织抽查工作。

㈡检查组构成

此次检查验收,检查组的组长由我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我局股级干部担任,成员从我局各股室和计生服务站抽调。

1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⑴认真参加抽样调查培训班学习并组织好培训工作,全面掌握《实施方案》内容;

⑵做好现场调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及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⑶督促调查员严格执行《实施方案》,遵守调查纪律,按期保质完成调查任务;

⑷负责做好调查资料的审核工作,切实保管好样本点的所有调查表等资料;

⑸负责做好所有调查表发放收集审核工作;

2检查人员职责

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和各项填表说明,熟练掌握填表方法和要求;

⑵对调查对象要逐户逐人询问登记,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出错;

⑶认真搞好调查表的自查互查议查工作,在每户询问登记之后,调查员要对调查表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疑问及时提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⑷认真填写好每一张调查表,对调查出来的出生瞒漏报计划内外错报孩次错报痴呆傻病人生育计划外出生,要及时填写相应表格,签名后报送检查组长审示。

二调查对象内容

㈠居住在样本点,并在市七区范围内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㈡户口在本地,离开样本点不足六个月的人;

㈢户口待定和有常住趋势的人;

㈣居住在样本点,户口市七区以外的人。

本次调查,重点是15一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调查内容主要是年10月至年9月的出生和年10月至年9月的节育情况。

三检查时点

本次检查的标准时点为年9月30日24时。

四检查组工作程序

㈠检查组到达样本点以后,要摸清样本点的边界范围,确定入户调查路线,做到入户调查不重不漏。对在调查时无人的家庭户,调查员应另择时间重新入户,确实无法调查的家庭户要依据户卡等相关资料将调查内容过录到调查表中,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过录”二字。

㈡入户调查开始后,组长要尽快找到计生干部,一方面索要资料,便于核对;另一方面了解该嘎查(村居)生育节育等情况。

索取的资料有:

1年10月一年9月两年度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国表)流动人口国报表;年常住人口国报表;

2年10月一年9月出生上环结扎及药具发放四种花名资料(包括往年出生补报花名)。

(三)检查组组长对下列人员单独议查:历年有过超生的人员已卸任的村干部和计生干部在职的计划生育干部接生员防疫员并填写《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验收议查出生情况表》。

(四)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是保证调查质量的关键环节,检查人员务必认真搞好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组人员根据分组路线,逢户必入,不许遗漏,如遇无人的家庭户,要记录清楚,为重新入户或“过录”调查内容做好准备。入户询问时,如有非本户人员在场,要婉言劝其回避。

2调查时,对每个项目都要认真核实和填写。检查员每调查完一户,要向被调查人当面宣读调查的情况,有出入的要予以更正。同时,请被调查人认真回忆上一户和本样本点其余各户年10月一年9月的出生情况,填写《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验收议查出生情况表》,记录有生育行为(重点是计划外溺弃抱养和死婴)的夫妇双方姓名出生婴儿孩次性别及是否符合生育政策等情况。

3认真核实有关证件,切实提高现场调查质量。判定计划内外时,除认真询问有关人员外,还要仔细查看夫妻双方《结婚证》《生育证》和《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对证件不全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4现场调查结束以后,组长要召集所有检查人员将调查表议查出生表与出生环扎花名进行现场核对。

⑴凡调查表中没有反映花名中的出生和环扎情况,组长要向计划生育干部和检查员问清原因。属漏登的,须重新入户核实;确属外出或家中无人的,要按照样本点提供的户卡和相关资料全部“过录”到调查表上。

⑵凡出生花名中没有反映的出生痴呆傻病出生按计划内上报但经检查已判定为计划外的出生,组长必须和有关检查人员重新入户或找有关人员核查,经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凡现场核对时被检查人员不声明的问题,离开调查现场以后概不认定。

5已婚育龄妇女的有关证件和样本点的有关资料必须在现场调查和核对过程中出示,凡是现场调查结束以后提供的有关证件或资料概不认定。

(五)核对工作

对样本点调查结束后,须到样本点所在乡级计生办索取乡级分村级出生本期节育措施报表和有关资料,并进行核对。

需带回的资料有:

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入户调查表》;

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入户调查汇总表一表二。

五具体要求

1由于今年检查验收工作各阶段衔接紧密,任何一个环节有迟报数据现象,都将影响整个检查验收工作,希望各乡苏木镇场按要求严格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抽查期间,被检单位除配合检查组要求的有关工作外,不得派人陪同,乡级计生人员不得进入样本点和被调查户。

3上报育龄妇女信息库数据后,各乡的信息库不得在变更。

4检查验收时以上报的报表和育龄妇女信息库数据调出的花名为主。

5须向检查组提供的资料:

村级:

⑴年度年度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国表)流动人口报表;

⑵年度年度出生(含往年出生补报)上环结扎和药具发放花名;

⑶育龄妇女帐卡。

乡级:

⑴乡级分村级年度年度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国表);含:现居住常住流入国报表。

⑵各村级单位年度年度出生审批依据;

⑶各村级单位年度年度出生(含往年出生补报)上环结扎和药具发放花名(育龄妇女信息库调出的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