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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方案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效能,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县开展“创业服务零障碍”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法制统一的行政执法原则,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高效,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目标为:一是增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二是杜绝执法的不正之风,提高民众对执法的满意度;三是健全执法制度,明确执法权责;四是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任务

(一)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申领或换发新式执法主体资格证的部门,要及时申领;已经申领了的部门,如出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机构及其职责调整,法定代表人或执法区域范围变更,授权执法或委托执法等情况时,要及时申领变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县政府将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情况在有线电视、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整顿、规范执法队伍,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协管员和协警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对经清理确认了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要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清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等情况,及时理清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许可、征收和强制等权力清单;二是做好执法职权的分解,在原来理清法定职责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设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岗位职责;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将行政执法程序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职责明细化,绘制权力运行图,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四是做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及考评办法,落实岗位执法考评结果奖惩及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几项工作要求,在办公场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格式相对统一、内容严谨,说理清楚、用语规范,论述完整。要减少填发式文书的使用,按照《省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式)》(府法办字号)的要求,推行制作统一的格式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要寓于说理性,对违法事实、证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条款进行认定,对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定性,并在文书中要体现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权以及本部门自由裁量权准确适用所作出的答复和说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制度,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的文书要全部归档,保证案卷的完整性。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开展一次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将评查情况书面报县政府法制办和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每年要开展一次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五)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对口的市直部门细化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或执行好适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执罚过程中,在企业有效整改前提下,应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及部门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要在制定出台后的30日内及时报县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进行登记审查,对存在违法问题的要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纠正,不予纠正的,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建议县政府按照规定撤销该文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20日)。县直、驻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建工作机构,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准备情况和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清理规范阶段(5月21日-9月1日)。县直、驻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完成情况要在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公布。并于7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报县政府法制办。

(三)检查考评阶段(9月2日-9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将组织人员,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执法案卷评(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县直、驻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是开展“创业服务零障碍”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定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切实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做实做好。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加强对部门的沟通,帮助解决疑难问题,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确保全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督查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制定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全县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评结果还将上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单位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