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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工作方案

地质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稀土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因稀土矿长期开采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污染问题对群众带来的生产生活危害和生存威胁,努力构建生态矿区,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立项并安排51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县稀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为实施好县稀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安排和植树造林“一大四小”工作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1、生物治理与工程治理相结合。通过山下沟口建设拦砂坝与山上恢复植被并举的方式,从源头上解决水土流失问题。

2、生态治理与土地资源利用相结合。通过生物治理工程,逐步恢复植被,变荒地为良田,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使治理工作走出就治理而治理的被动局面,探索出全面治理废弃矿山新模式,走上良性循环的治理新路。

3、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引进造林大户(公司)进行生物治理,政府进行补助,并负责山地流转,造林大户(公司)有偿取得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和桉树,引进社会资金和技术参与治理,解决资金不足和技术不过关的问题。

二、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县稀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所界定的治理区域范围,主要包括韩坊乡、阳埠乡、大埠乡、大田乡等地的稀土废弃矿山,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恢复植被和建设拦砂坝。

三、运作方式

(一)工程治理

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拦砂坝,工程通过招投标组织实施。

(二)生物治理

1、由项目所涉及的乡镇协助项目业主(县矿管局)落实好造林大户(公司),种植果树、桉树等速生树种进行造林治理。

2、按照“一大四小”工作要求,给造林大户(公司)一定资金补助,尽快恢复植被。

四、实施步骤

(一)生物治理

1、山地流转。由项目涉及乡镇负责与山主协商,在年2月中旬完成造林治理区山地流转,林业部门协助办好山地流转手续。

2、年2月底前由矿管局负责落实造林治理项目主体,并签订治理协议,年3月中旬前完成土地平整、植树沟开挖回填、肥料施放和水保设施建设等工作,年3月底前完成定植。

3、分阶段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一是完成打穴和定植后,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初期验收。二是林木成活后进行一次全面验收,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二)工程治理项目。由县矿管局负责,年12月底前完成。

(1)由项目涉及乡镇进行申报,在年2月底前完成。

(2)县矿管局组织人员在年3月中旬前到实地察看核准,年4月底完成项目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3)年5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4)工程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分阶段验收,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六、有关要求

1、确保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和实施步骤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

2、加强项目的监督和资金监管。县矿管局、县财政局和项目涉及的乡镇共同负责监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由县财政局、县矿管局共同制定具体项目资金拨付方案,发放部分启动资金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实施报帐制,项目验收后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做好稳定工作。群众对整个项目期望值高,且山地流转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林权纠纷等问题,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