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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街道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街道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为专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严格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行和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时间要求和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化爆竹等行业和领域。

时间要求:从8月1日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的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方法步骤

1.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认真调查摸底,层层搞好清查。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对调查的结果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非法违法问题。

(三)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安监、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工业办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营造氛围,强化监督

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参与和推进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

(四)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根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