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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病媒生物机制工作方案

制定病媒生物机制工作方案

年全市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鉴定,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资料已报送全国爱卫办,为了确保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功,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卫生系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人人创建、和谐创建的基本原则,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综合治理四害孳生栖息场所为重点,以环境防治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采取群防、群治、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四害”孳生栖息地进行全面治理与环境改造,杜绝其孳生栖息源头,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内。

二、职责分工与工作任务

除“四害”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片包干、单位负责的原则。为了确保“四害”工作达标,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除“四害”项目要求,熟悉标准,明确任务,履行职责,抓好落实。

(一)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健全,完善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除“四害”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有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配备的专业防制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工作需要,对除“四害”专(兼)职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整的除“四害”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工作总结,做好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资料收集工作。(病媒生物防制年度计划安排、检查评比、总结及消杀用药记录,要求原始记录齐全,资料完整)。

(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资金落实到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三)要组织开展“四害”孳生地的生态环境调查和四害密度监测,定期监测“四害”密度并记录工作情况;对四害孳生地进行综合治理,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完善垃圾处理,孳生地处理率达到95%以上,治理后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各类场所环境治理设施完善,防护设施的合格率95%以上。

(四)坚持每年春秋两季开展除“四害”集中消杀活动,通过综合防制,鼠、蝇、蚊、蟑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搞好灭前、灭后的“四害”密度监测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坚持科学、合理用药,全面开展以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灭蚊蝇活动,以环境治理和化学防治并重的灭鼠、灭蟑螂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有成效。重点单位除“四害”工作要突出外部环境的治理,以预防为主,在硬件设施的改造上下功夫,在防治措施上作文章。消杀工作要利用现代新技术,采取科学新方法,达到杀灭“四害”的目的。防止病媒生物杀灭药剂污染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室内垃圾盛装容器蝇蚴虫及蛹的检出率不超过2%,蟑螂防治措施到位,有成效;室内外存水容器、积水中蚊蚴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用采集法检查,50勺中蚊蚴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只。

(七)单位食堂、房间有防蝇设施(纱窗、门、风帘、灭蝇灯),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阳性房间中密度不超过3只;冷荤间和熟食操作间、熟食橱柜等加工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防蝇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3%。

(八)有蟑螂阳性房间不超过3%,侵害率不超过3%,有活卵鞘房间不超过2%,阳性房间平均活卵鞘不超过4只。

(九)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坚持防灭结合,配备防鼠、防蚊蝇设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十)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对工作场所、食品加工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垃圾和泔水桶要加盖密闭,垃圾要日产日清,不留死角,防止蚊、蝇、蟑螂孳生,诱发鼠害。

(十一)要加强单位内部重点部位的防鼠、防蚊、蝇、灭蟑的设施维修改造。厨房门下缝隙不得超过6毫米并要安装防鼠板,窗户、下水道出入口要有防鼠网,天窗、通风口要有防鼠、防蝇沙网。现场检查食品加工场所不能有鼠迹、蚊蝇和蟑螂孵鞘,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地沟、通风口)的防鼠措施到位,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重点场所防鼠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5%。

三、专项任务(疾控中心负责)

(一)认真做好全区“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记录、总结。

(二)对城区监测点逐月进行“四害”密度监测,及时汇总、上报监测结果。做好集中消杀前、消杀后的“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三)做好消杀药械的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全区消杀工作顺利进行。

(四)定期开展卫生杀虫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掌握本地区杀虫剂抗药水平和药物使用现状,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我们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双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安排,全面部署,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二)科学管理,严格监督

为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检查标准,建立长效检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各单位除抓紧组织落实外,还应该加强检查评比工作,自查自纠,局创卫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