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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食盐安全村活动工作方案

建设食盐安全村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高食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农村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和人口素质的提高,根据《市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食盐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和消除地方病工作的重要任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全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普及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使我区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应看到,部分农村群众对碘缺乏危害的认知率还不高,自觉抵制私盐的意识还不强。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是针对我区农村食盐安全形势采取的一项重要治本之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和“三为”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对于建立全区食盐安全新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食盐安全村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大力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逐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确保顺利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农村居民用盐安全,消除碘缺乏危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工作目标: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底,利用3年时间,将全区所有行政村全部建成“食盐安全村”。

具体目标:到年底,在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共99个行政村创建食盐安全村并达到安全村标准(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68%);到2012年底,在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其余47个行政村创建食盐安全村(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32%),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到2013年,对创建工作查漏补缺,建立食盐安全村常态管理机制,创建食盐安全区。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高度重视食盐安全工作,凡确定的安全村都有“食盐安全村”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有专职村委会领导协助此项工作的开展。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与镇办、村组签订有食盐安全责任书,村组与居民户签订有食盐安全承诺,保证食盐安全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统一制作“食盐安全村”标牌,组织机构、创建标准和创建公约上墙。

(二)宣传到位。“食盐安全村”能够经常对村民进行食盐专营政策、法律知识、科学食用碘盐防治碘(硒)缺乏病和食盐安全知识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到户,设置有固定的食盐安全教育宣传栏或展板,在村庄显著位置刷写宣传食盐安全墙标等。

(三)供应有序。食盐供应渠道规范,食盐安全村中设立有规范的食盐供应点,实现“三统一”管理,即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做到布局合理,持证经营,服务到位,遵纪守法。

(四)监督有力。食盐安全村中无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行为和窝点,居民户、群众开办的饮食摊点、食品及酱菜加工作坊等,不使用伪劣食盐。村民不携带、购买假冒伪劣食盐,全村无食盐安全问题。

(五)指标合格。食盐安全村中居民合格食盐食用率达到100%,食盐合格率达到100%,食品加工用盐及畜牧养殖用盐合格率达到100%,村干部、学生及家庭主妇对盐业知识、碘缺乏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控制在5%以下,尿碘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按照“政府抓总,部门联动,镇办具体实施”的要求,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创建氛围。立足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对“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创建对象,明确创建责任。

(二)创建实施阶段:区、镇办、村组逐级签订创建责任书,村组与村民户签订食盐安全承诺,夯实创建责任;完善食盐终端销售网络,建立规范的食盐供应点,方便创建村群众购买和食用;组织开展入户访查活动。按照“送一份科学用盐、科学补碘宣传资料,签一份食盐安全承诺书,测一次百姓灶台食用盐质量”的三个一要求,认真走访创建村每一户群众,了解掌握食用盐情况,普及合格食盐的食用率;纠正治理村中食盐不安全行为,打击违法活动,切实净化农村用盐市场。

(三)检查验收阶段:对各年度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各镇办、村组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标准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后报请市上验收认定。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建活动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各镇办要把实施“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惠民工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并在组织落实、政策引导、工作推进、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加强对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创建食盐安全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推进创建活动。

(二)强化宣传。各镇办、各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食盐专营法规、食盐科普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创建村群众的参建热情。宣传部门要搞好宣传配合,适时报道创建动态,宣传推广各单位的创建经验。

(三)密切配合。创建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合力创建。商务管理部门要协调盐业部门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食盐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私盐贩销行为,净化全市盐业市场;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盐业部门搞好涉盐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涉盐犯罪行为。财政部门要在资金方面全力支持。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抓好食盐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共同抓好百姓的用盐质量和安全。卫生及地方病防治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力量参与食盐安全村的建设,搞好创建配合,保证创建工作开展和取得成效。

(四)严格考核。在创建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规范程序,真正做到科学创建,依照标准要求创建;要常抓不懈,建立并完善长效创建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政务督查力度,不断巩固并扩大创建工作成果,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对各镇办创建工作情况,区政府将进行不定期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