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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方案

争创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能力,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基本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推动全区中医药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扶持中医发展政策。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工作政策倾斜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工作,力争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指导各医疗机构建立中医科、中医预防保健科室、中药房、中医综合服务区等科室,完善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形成中医药特色。将中医药诊疗服务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形成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2、完善服务网络。加强区中医医院建设,使其成为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基地和指导中心,形成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支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

3、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区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卫生院中医科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广泛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和中医药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群众参与率、满意率和知晓率。

4、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技术骨干队伍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加大中医人才引进力度。以区中医医院为全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通过短期培训、专题讲座、临床教学、自学辅导等多种形式,为基层培养中医药人才。

三、工作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二)部门职责

区卫生局:要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区内各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目标,将接受中医药服务居民的满意率作为考核基层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指标。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中医药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引导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提高中医药在新农合的报销比例。

区发改委:要将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医药发展项目。

区财政局:实行中医药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中医药事业费要占全区卫生总事业费的10%以上,且每年均有适当增长。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区人社局:要制定引进中医药人才的优惠条件。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补偿范围,制定中医药服务优惠政策。

区民政局:要在医疗救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的内容,并对区、街、村中医药服务开展民主监督。

区文体广电局: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

区食品药监局:要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合理运用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出广泛支持创建、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调查我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中医工作情况,完成各项统计信息和文字资料。

(二)创建阶段。召开全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测自评工作;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卫生服务机构自测自评工作进行复审,对创建工作进行预检,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验收。

(三)迎检阶段。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是发展基层中医药事业的有效途径。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大创建力度。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差,倒排创建工作进度,抓好落实,保证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区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区卫生局要会同发改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证中医药诊疗设备更新、就医环境改善、人员培训、科普宣传、适宜技术推广、学术研究等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将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对各街办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卫生局也要对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