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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房制止违章搭建方案

规范建房制止违章搭建方案

一、村(社区)是规范建房行为、制止违章搭建的主体单位,镇建设管理所、国土所、城管执法中队是职能单位。

二、为有效遏制村民在家前屋后私自乱搭乱建现象,村(社区)委会建管员(负责土管、建设的委员)应定期与不定期地对本辖区的建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对继续实施违章搭建的行为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镇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及时到现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对建管员失职或不巡视造成邻里矛盾发生及违章搭建现象泛滥的,政府将对该村(社区)委会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对辖区内有危房、紧房、缺房的村民提出要求原地修建或补建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必须先由村民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社区)委会派员实地了解情况后,将意见书面上报镇建设管理所,经镇政府研究,作出决定后由镇建设管理所与所在村(社区)委会一起监督实施。如违反此操作规程,村民私自动工的,由村(社区)委会派员制止;经多次制止仍然违章搭建的上报镇建设管理所,并由镇建设管理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如村(社区)委会私自同意村民动工的,上级主管部门将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当事人及村(社区)委会当事人,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在违章搭建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对村(社区)辖区内企业拟新建、翻建、扩建厂房,要求企业拿出设计方案,由村(社区)委会签署意见报镇建设管理所审核,经镇政府研究,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须办理好相关开工手续方可实施。如企业私自动工建设,一经查实,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及村(社区)委会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设工作组,主任为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所在辖区内的工作。

以上实施意见希望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责任到人,杜绝辖区内的违章违法建设现象,共同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村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