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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方案

年是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七届八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41号)和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纪发12号)要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工程治理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工程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继续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继续落实国办发41号和中治工办发4号文件,正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加快整改进度,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月日前完成整改任务。要筛选一批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并实施问责。对个别项目建设单位自身整改难度大或短期内不能彻底整改的突出问题,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帮助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对新开工和在建项目的滚动排查整改。对全面排查之后新立项、新开工和在建项目进行滚动摸排、实时监控和跟踪督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防止发生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对已经竣工的项目,要抓紧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对新建项目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到位。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对新开工项目排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三是做好问题整改情况的分析研究。认真总结、深入查找容易产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

二、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

在抓好普遍性问题治理的同时,突出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深入查找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惩治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以及权钱交易等行为,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

二是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和质量的监管。

三是强化对交通运输项目的稽查和审计,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四是积极配合做好迎接上级工程治理检查工作。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月中下旬组织3—4个检查组,对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第二季度,中央将组织检查组对重点领域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各级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自查自纠,巩固和深化前期问题排查和整改成果,做好迎接中央和省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重点环节治理措施

一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完善建筑市场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及时公布围标串标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记录。在国家出台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我市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好招标投标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禁肢解发包、规避招标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等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制度,禁止无证开工。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促其按合同约定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强化对合同变更情况的备案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时支付工程款。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施工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

三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强化建设单位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强化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禁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强化工程监理机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全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扩大内需项目、公共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抽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拓宽案源渠道。从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发现案件线索,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要突出办案重点。结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以及监管不力、渎职侵权等案件。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规划调整、环境评价、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中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责任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经济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从严惩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强化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各级各部门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创新制度。适时通报典型案件,召开全市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工作座谈会。

五、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步伐

一是做好法规制度清理和国家基础性法规的衔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8号)要求,认真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切实解决质量不高、可操作性不强,甚至相互“打架”的问题。在国家出台有关工程建设领域基础性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二是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配套制度。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掌握国家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计划安排,提前搞好调查研究,研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动审批机制,尽快制定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土地估价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等配套性制度。三是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四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和水利等部门要深入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廉政风险点,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监督措施、考核评估和整改纠错机制。

六、推进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建设

一是进一步理顺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的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按照我市科技防腐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确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功能定位、进场要求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属地化进场交易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水利、交通等专业工程项目,都要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统一交易。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研究制定咨询评估报告质量评审办法,对咨询评估机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审,完善招标机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和市场清退机制。加强对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推进土地储备机构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将认真组织专项调研,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七、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推进平台建设。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托政府网站,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链接和整合其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专栏,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综合检索网络平台建设。年底前要初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按照“谁主管、谁”的原则,做好信息采集、和维护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的目录、实施办法,制定本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依托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公开信用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公开率基本达到全覆盖。三是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综合运用信用信息结果。对诚实守信单位,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根据不同情节,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直至清出市场。第四季度,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