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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市场创建评比方案

文明市场创建评比方案

为巩固全区市场卫生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市场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健全市场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

二、考核对象

辖区范围内所有市场(包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三、主要目标

坚持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中心,以打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为重点,以提高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素质为手段,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基本内容,通过“文明市场”评比活动,促进我区市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基本方法

(一)全区“文明市场”评比考核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采取百分制,每季度评比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评。明查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工商、卫生、创建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评分,各镇办商务部门人员配合;暗访全年不定期若干次,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等不同形式进行检查评分,结合每季度明查及暗访情况得出季度得分情况,在《创建简报》上进行通报,上报区四大班子领导,送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所有市场。

(二)全年根据每季度得分情况综合加分、扣分因素评定全年总得分,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文明市场。

(三)全年有下列情况的市场酌情扣分:

1.在消防、卫生环境、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事故隐患且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

2.有3人次以上的群众投诉以及市、区职能部门检查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且经查证属实的。

(四)全年有下列情况的市场酌情加分:

1.市场管理有特色明显、值得学习推广的措施;

2.市场管理者、经营户好人好事突出,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

(五)“文明市场”评比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

五、考核内容与标准

《区文明市场评比活动内容与标准打分表》(详见附件)。

六、奖罚措施

(一)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把争创“文明市场”评比活动以及长效管理绩效纳入镇办商务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镇办百分考核评定的内容之一。

(二)完善市场评比考核机制。

1.年终按总得分情况,总得分90分以上的市场,由区政府授于“惠济区文明市场”铜牌荣誉称号。对存在有各种违规事项的市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凡对不能限期整改的,予以黄牌警告;对长期不整改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市场挂黑牌,必要时对市场采取停业整顿,同时对所在镇办进行通报批评。

2.年终根据各镇办在“文明市场”争创评比活动中属地监管绩效,在商务目标考核中酌情加分或扣分。

3.对在“文明市场”评比考核和组织管理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区政府通报表彰。

七、工作职责

(一)“文明市场“争创评比活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商务局牵头,工商、卫生、创建办等部门应予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各镇办应根据方案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大辖区市场的创建督查力度,完成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市场主办方应根据相关工作目标,按照“文明市场”评比活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市场的“脏、乱、差”现象自查自纠,同时要积极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考核,争创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