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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文明教育方案

后备干部文明教育方案

一、坚持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5、重视培养和实践锻炼的原则;

6、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核和测评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把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党外干部选进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三、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勤奋好学,事业心、责任心强;

2、原则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事业干部具有中级职称以上;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四、竞争方式

通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集中培训、笔试淘汰、口试淘汰、综合考察六个环节后,根据干部的综合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按近期、中期、远期使用分为三类进行后备干部分类建库。具体步骤为:

1、民主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等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党外干部名单,由县委统战部和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竞选工作小组审定,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培训。

3、培训。邀请州级和县级有资格的教师和领导对已经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为期两天培训。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后备干部文字表达能力、运用思维和政策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县委办、政府办及竞选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卷组,实行统一评卷。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进行公布,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取确定三分之二的人员作为口试的人选;

5、口试。口试主要测试后备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口试满分为100分。口试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县委统战部、县纪委、县委党校、县人事劳动局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量分。口试结束后,将按口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取三分之二的人员直接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6、考察。由竞选领导小组和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笔试、口试两轮淘汰后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群众公认度等。

7、人员确定。考察结束后,召开竞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按综合成绩及德才表现,确定党处后备干部正式名单。

五、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竞争性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竞争性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宗教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书记、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县人事劳动局副局长、县编办专职副主任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统战部,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管理措施

1、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对选拔产生的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列入后备干部的人员名单发到各县属部门和乡镇,由后备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后备干部的自身情况、干部成长规律,逐人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采取理论培训、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抽调参与中心工作等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培养,帮助后备干部进一步提高能力层次,丰富工作经验。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统战部实行平时考察和定期考察相结合,加强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情况,加强对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并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管理档案。依据实绩和群众公论,及时充实其他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对表现不佳的予以淘汰。

2、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培养链。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推荐到各级党校中青班学习的人员原则上在后备干部队伍中

进行选拔。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或补缺时,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县委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适时进行任用,对特别优秀的依照有关程序可以破格提拔任用。

3、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和群众公认的导向,不唯年龄重本领,不唯文凭重水平,不唯资历重公论,不唯身份重能力,对实绩突出的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因年龄、学历原因,未列入后备干部的,只要在招商引资、项目投入、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也将及时提拔使用。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此次竞争性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作为人才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积极支持单位职工参加此次竞选工作。

(二)请各单位安排好竞选人员竞选期间的工作,确保竞选期间竞选人员脱离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安排工作。

(三)竞选人员要按时参加,遵守竞选期间的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竞选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报县委组织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