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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展"十二五"编制方案

民政局开展"十二五"编制方案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

一是明确发展思路。规划编制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市“十二五”时期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主线,在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区域发展状态等重要问题基础上,把握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明确*发展的战略思路,指导全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提出发展目标。在对我市“十一五”发展进行初步评估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确定“十二五”发展目标体系。发展目标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性,体现全局性、导向性、前瞻性、系统性的原则,并同2020年与全省基本同步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相衔接。

三是制定发展路径。围绕“十二五”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重要任务,通过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研究,优化传统路径、挖掘发展潜力、拓宽发展视野、创新发展载体,谋划出具有*特色的、进一步推动*实现跨越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四是确定建设项目。项目是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十二五”规划体系的研究及编制,谋划和确定支撑我市“十二五”期间各领域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并以项目建设来最终推动规划的落实。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全面小康两大战略目标,深入研究“十二五”时期*发展的关键问题,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和发展属性,谋划全面跨越式发展道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

“十二五”规划体系的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部分目标展望到2020年。

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战略性、综合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其它各类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列入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的总体规划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市发改委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制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具体负责编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提交市人代会批准。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和落实,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特定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列入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的专项规划,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规划的审核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发展与环境资源规划工作的意见》(丽政发〔20*〕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更新规划理念,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年,我市面临的困难将更大,形势将更复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统筹兼顾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方法,谋划一条符合*新发展阶段的科学发展之路。

(二)创新发展思路,反映生态文明的特色。

“十二五”规划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我市实现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升级成型、公共服务提升和区域合作突破的关键时期,规划要反映我市鲜明的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不能简单重复地走其它地区的传统发展道路,要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全面创新,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困难。

(三)突出发展重点,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十二五”规划是对我市今后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谋划,必须要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导向性和创新性,要突出对发展任务、发展载体以及政府工作重点的研究,切实有效指导发展实践。要通过规划体系的布局、规划力量的投入、规划程序的设置,力争使每一个规划都更具实用性、精确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规划衔接,增进规划的统筹协调。

要坚持下级规划与上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的原则。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动态衔接,强化与省级规划的衔接协调,争取把市级规划的战略布局、重大项目、措施要求等融入省级规划,尽可能为我市“十二五”发展争取主动。

五、“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安排

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研究、规划编制和审议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前期研究阶段,从20*年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形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目前,课题研究工作已全部完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拟于1月底前完成,待专家论证并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规划编制阶段,从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制订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9月底前,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制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完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进入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阶段;12月底前,形成提交市人代会的审议稿。

同步启动“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1月份,在征集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的基础上,下达“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9月份,完成初稿及征求意见工作;12月底前,各专项规划原则上要完成论证。

(三)审议阶段,从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2011年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报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正式。

各专项规划原则上要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

六、“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事关我市中长期发展,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规划编制工作。市级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

(二)充实规划编制力量。各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十二五”规划编制班子,制定具体的编制工作方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落实到位,要充分借助科研院所等外部专业力量,合作编制出高质量的规划文本。

(三)确保规划编制质量。一是把握关键环节,各个规划编制都必须要经过前期调研、意见征求和咨询论证等程序,通过这几个节点的把关和完善,来提升规划的质量;二是广泛汲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开门编规划,坚持编制过程的开放互动,充分吸收各个层面的合理意见,以此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十二五”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前几个五年规划的经验,各级财政要安排保障“十二五”规划专项经费,由发改部门统一管理,保证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