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党员学习材料6

党员学习材料6

11.怎样理解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本质特征。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的历史。

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早在一百五十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郑重宣布:“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刚创立,在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中就申明:“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名字是标志,也是旗帜。它开宗明义地表明我们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是为整个人类的彻底解放而奋斗的,是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的。同志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邓小平同志说:“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同志也指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三代领导人一以贯之的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忠实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是我们党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

在我们国家里,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够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虽然他们在旧社会也是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力军,但由于他们的生产经营方式是分散的、落后的,是随着大工业生产的发展不断分化的,因而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政党,提不出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主张。同样,中国的城市小资产阶级也提不出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主张。民族资产阶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要求的一面,但他们又有剥削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一面,也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唯有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和组织纪律性的工人阶级及其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各族人民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在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人阶级已经成为我国的领导阶级,广大农民仍是它的巩固的同盟者,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原来这些阶级的成员绝大多数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表明,能够忠实代表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利益的,仍然是中国共产党。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志曾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这段话,非常深刻地阐明了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和行动准则。邓小平同志提出,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统一,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工作作风的显著特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成为中国共产党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12.中国共产党怎样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要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和认真实践。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全党同志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在逐步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首先要支持和帮助群众富起来,而不能只考虑自己如何富,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特别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群众,把他们的事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解决,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就业和生活。

13.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党章总纲载明:“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同志说:“我们共产党人从来不隐瞒自己的政治主张。我们将来的纲领,是要将中国推进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去的,这是确定的毫无疑义的。我们党的名称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宇宙观,明确地指明了这个将来的、无限光明的、无限美好的最高理想。”

共产主义是什么?共产主义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将来要实现的一种社会制度,即共产主义社会;一方面是指关于为什么要实现和怎样才能实现这种社会制度的思想,以及为实现这种思想而进行的实践,即共产主义运动。

共产党人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决不是头脑里的主观臆造,而是建立在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矛盾,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他们还指出了共产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共产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最进步、最合理的社会制度。我们党把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和奋斗的最终目标。早在一百五十多年前,马克思就向我们描绘了共产主义的远景:“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灭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种社会制度的实现将是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若干代人的不断努力才能最终达到。迄今为止,马克思所描绘的情景尚未在地球上出现,但这决不意味着共产主义是渺茫的、不可捉摸的,更不能说明共产主义的“失败”。共产主义是一种实践运动,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因此,它又是现实的、看得见摸得着的。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和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成立,就标志着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诞生和自觉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开始。一百多年来,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指导下,展开了风起云涌、轰轰烈烈的共产主义运动,并在俄国、中国等一些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充分说明,共产主义理论及其指引下的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作为共产主义制度的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制度,也在一些国家存在了几十年;共产主义正在继续前进。尽管当前国际风云变幻,但是,正如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初期个别国家的封建复辟不能阻挡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一样,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总趋势也是不可逆转的。在中国,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人民革命的兴起,就开始了共产主义的伟大运动。由此说明,过去、现在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每天都在进行共产主义实践,一直干的都是共产主义运动。中国共产党把实现这样的社会制度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和奋斗目标,既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最高利益,又表明了共产党人所从事的事业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壮丽的事业。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践相结合,满怀信心地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4.党章对党的指导思想是怎样规定的?

党章总纲载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与解放的科学理论和思想体系,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科学世界观的完整的理论形态,是无产阶级政党的行动指南。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也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总称。

以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科学思想体系——思想。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中国化,又是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确立思想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历史证明,思想指引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初步建设社会主义的胜利。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又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党的十五大把它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载入中国共产党党章。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同志提出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必须贯彻和体现到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贯彻和体现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党会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坚强有力,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繁荣富强,更加兴旺发达。

15.党章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表述是怎样概括的?

党的十六大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即党章总纲第三段:“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这样阐述,把侧重点放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党的最高纲领上,同时始终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践相结合,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地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鲜明地表明我们党是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

16.党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是如何阐述的?

十六大党章增写了第六段:“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就高度概括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历史进程,充分肯定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十三年里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就,并深刻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17.为什么说“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同志反复强调,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十六大还把这一点载入了党章。这不仅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而且还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武器的角度来阐明了“三个代表”的指导意义。

第一,“三个代表”揭示了我们党的立党之本,对党的建设的根本性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革命和战争年代,我们要把党建设成为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推翻反动阶级统治的战斗队伍。在取得政权以后,则要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十四届四中全会和十五大进一步规定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目标。“三个代表”则在此基础上更加明确地指出:我们建设党,根本上就是要把党建设成为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总结我们党八十多年的经验,我们党的历史使命和任务,根本上就是要当好“三个代表”;我们党的历史地位和价值,根本上也就在“三个代表”;党的一切活动、一切事业,甚至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都在这“三个代表”。党要固本强基、保持生命的活力,就要按“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什么时候坚持并做到了“三个代表”,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偏离或没有完全做到“三个代表”,党就会遇到困难和曲折。

第二,“三个代表”揭示了我们党的执政之基,进一步回答了我们党如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的两大历史性课题。面向新的世纪,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任务更加艰巨,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更多、更复杂。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已经成为党的建设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只有坚持“三个代表”,当好“三个代表”,我们才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巩固执政基础,胜利完成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使命。

“三个代表”是新形势下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保证。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赋予的、人民赋予的。我们党能够执政,并且能够执好政的基础,从根本上来说,就在于能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执政的内容和任务,就是要不断解放和发展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推进社会发展;就是要不断建设和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培育“四有”公民,弘扬民族精神;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三个代表”从根本上说明了我们党执政的基础、执政的内容、执政的任务和执政的要求。在迈向新世纪的征途中,我们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是坚持党的性质,履行党的宗旨,实现党的任务,使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我们只有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把我们的党建设好,才能执好政,治好国,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三,“三个代表”揭示了我们党的力量之源,进一步回答了党怎样保持先进性和生命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问题。我们党的历史使命、历史地位、历史作用,始终是与党的先进性联系在一起的。“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深刻总结了我们党以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先进性的思想作了新的提炼和概括,进一步从社会发展规律和党的进步本质的高度,揭示了党的先进性的实质和内涵,说明了只有正确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坚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正确把握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关系,坚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正确把握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才能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才能真正保持先锋队的性质。党的先进性,也要以这“三个代表”为标准来衡量。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最初的几十名党员,发展成为今天拥有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之所以能够战胜曾经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敌人,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取得辉煌的业绩,根本上都在于我们能够做到“三个代表”。这是我们全部力量的最终源泉。只要始终坚持“三个代表”,我们的力量源泉就不会枯竭,我们党就能永葆生机和活力,领导人民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18.党章对我国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怎样论定的?

正确认识我国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我们党在现阶段各项工作的出发点,是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这个问题,我们党已明确,这就是我国正处在并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对于我国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党章总纲作为党的行动纲领,主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以结论性的语言,集中回答了历史阶段、主要矛盾、基本任务、经济制度、检验标准、战略目标等六个问题。

第一,我国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党章总纲载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这个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第二,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联系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就可知道: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已经消灭,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巨大提高,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相当发展;另一方面,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因此,我国现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也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

第三,我们在这个阶段的基本任务是什么?既然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斗争,那么,我们就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句话,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此“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第四,这个阶段必须坚持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党章总纲的回答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第五,在这个阶段,我们以什么为标准检验各项工作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一切都要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所以,“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各项工作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这“三个有利于”,最根本的还是生产力标准,因为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生产力。

第六,现阶段我们的发展战略是什么?党章总纲载明:“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19.怎样理解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十六大将党章中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内容作了切合实际的改写,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重要成果之一。

任何一种社会经济制度,都以一定的所有制为基础,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决定社会的性质。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基础。要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一问题上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还应该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这一点上,也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但是,在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条件下,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能够有效地组织社会生产,实施宏观调控,从全局利益出发,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也是实现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证。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我们发展的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否则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积极鼓励各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以使我们的生产关系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