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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

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

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重大意义

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行政权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就是对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以及给予多大幅度处罚的权限进行规范,使模糊的规定明确化、宽泛的幅度具体化、执法的标准客观化。在全县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对落实“314”总体部署、建设渝东枢纽门户和三峡库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行,关系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当前,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发展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尤其是对减轻、从轻、从重、不予处罚所适用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量化,规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裁量行为,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县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到推动发展、维护民生上来。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存在,既可以使法律调整具有最大的包容性,给现实的行政管理注入活力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又容易受人为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干扰,导致处罚的随意性,使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形成合法而不合理的现象。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规范,缩小裁量空间、增加裁量刚性、限制裁量自由,有利于弥补行政处罚的制度缺陷,提高行政处罚水平,真正做到不偏私、不歧视。全县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现实需要。腐败是公共权力的异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主要依靠执法人员的素质,一旦滥用,就会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滋生腐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就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的自由度,让行政处罚操作更规范,裁量定位更准确,权力运行更透明,监督制约更有力,有利于防治行政处罚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全县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契机,加大源头治腐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主要任务

坚持“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实体、程序、监督等方面,对全县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进行规范。

(一)完善处罚程序。规范证据采集程序,保障证据收集全面客观;健全行政处罚内部审核程序,法制机构或案审机构要对处罚的程序、手续、证据、条款、幅度等进行全面审核;完善告知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救济渠道,重点说明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理由;使用说理性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书中说明事实根据、法律依据、裁量基准适用理由以及是否采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内容;完善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行程序,保证处罚决定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调查与处罚分离、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回避、行政处罚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上下级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社会监督、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奖惩、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淘汰等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熟悉行政处罚规定,全面掌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法程序,严守规章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方法步骤

按照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稳步推进的要求,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全面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一)准备阶段

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掌握规范的具体要求;对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予以废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纪律要求等。

(二)实施阶段

全县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严格遵照执行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熟练掌握运用裁量规则。全县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工作。

(三)验收阶段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面总结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情况,采取案例剖析、走访行政相对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规范效果进行评估。县政府对县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开展规范工作的情况进行验收。

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要求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源头防治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要清醒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杜绝急功近利、一蹴而就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全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汤平任组长,县监察局局长郎启河、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彭波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县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执法情况抽查等方式,指导本系统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开展规范工作。政府法制办要通过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行政执法指导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县监察局要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方式,督促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全县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派、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机制,常抓不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总体原则、实体规则、程序规则等要求。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