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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充分就业镇实施意见

创建充分就业镇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进一步提升我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区政府《关于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区的实施意见》(政办发[号)和《关于印发区充分就业镇乡(街道)创建目标和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政办发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创建充分就业镇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先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全镇劳动者充分就业为目标,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主导作用,发挥镇、村(社区)在创建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实现全镇充分就业。

二、创建目标

底,全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100%,充分就业村创建率达到92%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切实帮扶辖区内农村低保劳动力,“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劳动者得到有效的就业服务,实现我镇城镇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6%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2%以上的目标,创建成为充分就业镇。

三、创建内容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创建目标计划;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资金安排到位并按规定使用;按要求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实施就业援助;规范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操作;完善和做好镇劳动服务站、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全镇充分就业村(社区)的创建工作。

四、工作步骤

按照《区充分就业镇乡(街道)创建目标和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和我镇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月—6月)。对照创建标准对我镇充分就业镇工作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创建实施意见,成立镇创建充分就业镇领导小组,分解创建责任,形成多部门联动推进格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年8月)。组织召开镇创建充分就业镇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镇创建充分就业镇动员会议,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开展第二批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镇工作的业务培训;加强镇、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室)和队伍建设,发挥村(社区)在创建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管理和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能。镇各部门、村(社区)根据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情况,对照《区充分就业镇乡(街道)创建目标和考核验收办法》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和自查自评,并由创建充分就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8月底对第二批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申报迎检阶段(年9月-12月)。在规定时间(9-10月)向区评价小组进行充分就业镇资格申报,同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做好迎检准备工作。12月份接受市充分就业区评价小组考核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