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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意见

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意见

近年,通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面貌,但仍然存在农村环卫意识淡薄、环卫设施落后、环卫管理缺失、脏乱差等问题。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改善人们群众居住环境,区委、区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的现实需求。当前我区农民的生活已开始由满足基本生存型向追求生活质量型转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强烈渴望有一个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能够有效遏制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无固定排放点的污染)、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使广大农民在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同时,能够享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通过建立垃圾处理、河道管护、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能够帮助农民制订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村规民约,倡导文明生活方式,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科学确定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结合城镇建设,创建清洁集镇(墟场)。以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镇为契机,围绕打造特色城镇、提升城镇品位来建设清洁集镇(墟场)。做到“六有”:有详细清洁集镇工作规划;有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动态增长机制;有专门的环卫队伍;有清扫清运设备;有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和填埋场地;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镇基本没有乱堆乱放、乱搭乱接、乱停乱靠现象和有害废弃物;规范道路、民居、机关、学校、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卫生管理。

(二)结合村庄整治,创建清洁村庄。认真做好村庄建设整体规划,重点解决中心村、农村集中居住区公共卫生问题。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做到“六有”:有专门的卫生管理组织;有卫生公约或者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有负责村组公共场所等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扫清运工具;有垃圾集中堆放和填埋场地;有规范农户卫生习惯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清理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使农户房前屋后整齐干净,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简易路灯、垃圾箱(池)、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三)结合道路建设,创建清洁道路。发动群众自筹,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大力争取并实施通达工程、通畅工程。突出加强农村公路卫生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整治国道、省道、县(乡、村)公路路面及两侧建筑材料、垃圾、摆摊设点、挖土取土、乱停乱放;保持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沟渠畅通,桥涵完好,标志齐全;搞好主要干道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治理。不断完善公路两侧的环卫设施,配齐配强公路卫生保洁员队伍,做到“三有”,即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配套设施。道路沿线基本没有成片杂草、散落的塑料垃圾和人畜粪便。

(四)结合水利建设,创建清洁水源。通过项目资金投入、社会资金投入、集体资金投入、农民投工投劳,加大对河渠、塘坝、水库的清淤清杂和管理力度,积极推行简便易行的污水过滤处理池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办法,遏制向水利设施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逐步解决沟渠不畅、河水不清的问题,沟渠、河坝、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杂草、漂浮物。加大污染工业企业、垃圾堆放点、畜禽水产养殖点等污染源的清理整治,设置环保“门槛”条件,控制引进污染企业,减少农村环境的工业污染源。

(五)结合民居建设,创建清洁庭院。利用农业部门农村清洁工程、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等项目,使更多农民用上清洁能源,通过实施“五改”(改水、改厕、改厨、改栏、改圈),逐步改善农户庭院卫生条件。重点治理“三乱”(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搭棚子),清理“三堆”(粪堆、土堆、柴堆),处理“三废”(废瓶、废袋、废渣),解决“三混”(人畜混居、生产生活资料混放、各种设施混建)等问题,使农户房屋室内室外经常保持整洁干净,物件堆放有序,垃圾处理及时。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探索并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杜绝随意倾倒、堆放垃圾和简易填埋处理垃圾的现象。居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和污水溢流;农户庭院基本没有乱堆乱放。

(六)结合面源治理,开展清洁生产。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鼓励采用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形式,提高畜禽养殖粪便的资源化利用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要基本解决秸秆田间焚烧这一污染空气、影响交通的环境公害。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向农村转移、蔓延。

(七)结合环保治理,确保空气清洁。对荒山荒地实行全面绿化。农村适宜地绿化率3年后达100%。发动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在道路两旁、河渠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等非耕地资源广泛开展造林绿化。有条件的镇村,因地制宜地建设一些供农民休闲健身的公共绿地。要通过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提高全区绿化覆盖率,展现山青、水秀、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风貌。对空气污染要重点整治,特别是泥江口灰尘污染下大力气治理,切实改善农村农民居住空气质量。

三、认真落实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人大农经委、区政府办、区政协经科委的协管领导,宣传部、农办、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畜牧、卫生、建设、林业、环保、国土、公路、能源等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组成成员的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农村办。各乡镇街道、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建立办点帮扶机制,形成区直部门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帮扶到村,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办点,乡镇街道、村、组党员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明确各村、各户包干责任,对房前、屋后垃圾分类进行焚烧、处理,保障农村清洁。

(二)深入宣传发动,强化全民卫生意识。各乡镇、街道、村委会要通过召开会议、出板报、发公开信、树永久性的宣传牌等形式开展宣传,并及时向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在机关干部、乡村干部、农民、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中组织志愿者队伍,投入到农村清洁工程活动中,开展“讲卫生清洁、树文明新风”活动,组织所有区直、乡村干部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即“清洁日”)停止办公半天,每个“清洁日”,区直机关干部职工按照区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主要道路、沟渠等区域参加集中清扫活动,乡镇、街道要动员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带动人民群众开展农村清洁日活动,集中打扫道路、沟渠、民居、集镇(墟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各乡镇要树立永久性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各自然村要在醒目位置刷写永久性标语;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助推农村清洁工程,在全区营造人人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农村清洁工程所需的资金主要采取政策资金扶持、财政奖励、办点单位支持、农民“一事一议”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清洁工程,由乡镇政府为单位,用于以村为主、乡镇为领导、区为指导的以奖;区农办、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畜牧、卫生、建设、林业、环保、国土、公路、能源等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各乡(镇、街道)、村要建立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要在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投入农村清洁工程。各生产企业、养殖户等也要对垃圾处理及污水排放承担一定责任。同时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建物业管理中心(站),对集镇(墟场)、车站、小区等实行市场化管理。

(四)开展“三大评比”活动,鼓励全民参与。一是深入开展清洁工程先进乡(镇、街道)评比活动。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开展清洁工程先进乡(镇、街道)评比活动,由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对乡(镇、街道)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保障、人员和经费安排、推进效果进行考核,结合清洁日活动和平时督查、集镇(墟场)清洁、乡村清洁等情况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和挂牌整治单位。对先进单位授予“清洁工程先进乡(镇、街道)”称号。从第二个年度起,对已获得“清洁工程先进乡(镇、街道)”的单位实行动态监测,对监测合格的单位予以奖励。二是深入开展清洁工程先进村评比活动。确定主干道、河道两侧的村为农村清洁工程重点村,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各村开展清洁工程工作的指导督促、验收评比,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对农村清洁工程重点村进行重点考评。年底,以乡镇街道推荐、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总体考核的方式评选出“清洁工程先进村”,实行一年一评。三是深入开展清洁农户评比活动。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村一级组织评选、村民小组进行评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卫生评比,每年至少评比两次,对清洁农户根据清洁程度分别评为最清洁户、清洁户。公示后,群众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最清洁户”由乡镇(街道)、村给予奖励,并进行授牌。最清洁户评比实行一年一评。

(五)强化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区委、区人民政府把农村清洁工程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督查和考评方案。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每次督查要进行评估排位,对每次排位靠前、靠后的乡镇、街道实行奖惩。对领导认识不高、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相关负责人,按照相关程序问责。各乡镇(街道)、村在工作中一定要按照农村清洁工程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要着力在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上做文章,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农村党员的作用,引导农民加强自我管理,不断巩固农村清洁工程成果,防止农村“脏、乱、差”反弹,使农村清洁工程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六)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年底,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将结合“清洁工程先进乡(镇、街道)”、“清洁工程先进村”评比活动对各乡镇(街道)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严格按照分类、分线、分段的原则进行科学评估综合排队。对获得“清洁工程先进乡(镇、街道)”和“清洁工程先进村”的单位在全区经济工作会上给予表彰奖励,对挂牌整治单位实施重点管理。重点管理单位由区委、区人民政府发出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