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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计量水平意见

提升计量水平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加强计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生产安全,促进节能减排,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府发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不断夯实计量基础,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进位赶超、科学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年,计量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形成涵盖全市各行业需求的计量检测校准公共服务平台,市级计量技术机构通过国家校准实验室认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大中型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建立与生产经营、节能降耗相适应的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全市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计量工作。强化企业计量基础,推广先进的计量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大中型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小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强化计量管理,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设备,严格生产过程计量检测,切实解决计量检测手段不足和计量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和实施自我承诺和合格评定制度,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逐年提升,企业依法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重点工程项目在用计量器具检测、溯源率达到95%以上,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切实做好能源计量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强化能源计量技术服务,指导用能单位依据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合理配备、依法管理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健全履行计量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全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对能耗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以准确的计量数据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的依据。加强能源计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不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及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有效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

(三)强化民生计量工作。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作为重要惠民工程。对全市乡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常用医疗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的衡器实行免费检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考虑,确保全市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使计量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四)加强诚信计量建设。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使地方特色商品、粮油、乳制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加油机、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衡器等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利用计量器具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强化诚信计量监督,把诚信计量情况纳入企业的征信范围,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情况公开、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努力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计量环境。

(五)强化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大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建设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急需的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拓展测量范围和服务领域;加大对市、县(市、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努力形成以市、县(市、区)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加强与省、市内外计量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与省内计量标准量值比对工作,强化对市、县(市、区)计量所等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校准行为,力争创建一批优秀计量实验室,提高我市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和校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计量工作责任制,把计量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计量工作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加大对计量工作经费的投入,重点保障我市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落后计量标准装置的更新改造、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点实验室等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所需经费。

(三)加强协作配合。质监、发改委、财政、统计、工信、科技、建设、交通、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计量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依照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在计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计量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计量工作主题宣传,提高全社会计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氛围。

(五)提升人员素质。大力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年轻的技术骨干,参加部级、省级计量院(所)课题项目研究和实验活动,为我市培养和造就一批计量学术人才。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大力加强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