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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意见

民政局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农村牧区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按照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的要求,根据中组部《关于对各级干部进行*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实施意见》,现就*年农村牧区党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党员骨干年度培训作为党员培训的重点

*年,按照”加大力度,扩大规模,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原则,以苏木乡镇干部和嘎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以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分级、分层、分类对农村牧区党员骨干进行年度集中培训,以党员骨干培训带动农村牧区党员的普遍培训。要把学习培训活动同农村牧区”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同农村牧区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推动当前农村牧区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为农村牧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好准备。

*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2期旗县(市、区)党委分管书记培训班,继续办好3期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和县乡涉农涉牧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嘎查村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自治区党校继续办好2期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盟市委组织部要对辖区内所有苏木乡镇党政正职、旗县(市、区)涉农涉牧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和30%左右的嘎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旗县(市、区)委要对辖区内苏木乡镇党政副职、乡镇站所党组织负责人和其他70%左右的嘎查村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苏木乡镇党委要对辖区内所有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轮训一遍。以上对农村牧区党员骨干的年度培训要成为制度,坚持下去。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规划和年度安排,同时要对党员的普遍培训作出规划和安排。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写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通俗读本》为重点培训教材之一,把政治理论教育、适用技术培训和实际能力提高结合起来,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年,要突出以下培训内容:

1、理论政策知识。主要是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年1号文件、*年1号文件等;

2、基层党建知识。*年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暨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上杨利民同志的讲话、《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6号)及党章的有关内容;

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知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4、适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根据当地实际,从种植、养殖、加工、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村镇建设和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外贸知识和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管理知识中,选择1--2门进行培训。

三、组织领导

农村牧区党员培训工作,各地分级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指导好党员培训工作,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盟市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抓好落实。

各地要抢抓冬春农闲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培训基地和基层党课宣讲团的作用,合理安排学习培训活动和业务工作,确保学习培训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居住分散,集中确有困难的地方,可进行分散培训。

盟市委组织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培训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等作出明确的安排部署,保证培训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要切实保障培训经费。各地要把农村牧区党员的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党委管理的党费可用作培训经费的补充。对贫困地区党员骨干的培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从代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党费中给予一定支持。

要重视督查指导工作。各盟市委组织部要适时组成督查组,深入到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年底前,各盟市委组织部要认真总结*年农村牧区党员培训情况,专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