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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闻制度意见

建立新闻制度意见

政府新闻是我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府新闻工作,是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也是提高政府工作和政务信息透明度的必然要求。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省内外对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日益增多,建立规范的政府新闻制度,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推介,对外展示良好形象,显得十分迫切而紧要。

一、政府新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政府新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众介绍我县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针对舆情动向,及时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良好形象,为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政府新闻的主要内容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需要广为宣传的重大决策;介绍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包括我县发展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就涉及全县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关注、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的重大问题,阐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主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主动、全面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针对外界对我县某些局部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

二、县政府新闻制度

根据景德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县政府建立新闻工作机制,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县政府新闻,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常务副县长担任。

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主要:1、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2、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形势;3、县政府重要文件、会议、活动等政务动态;4、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5、县政府领导认为需要的其他事项。

三、县政府重点职能部门(单位)新闻制度

县政府各重点职能部门如教育、卫生、安监、公安、环保、国土、建设、交通、林业等单位相应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的新闻制度,制定新闻信息的审批程序、日常新闻采访接待程序、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应急措施。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新闻工作,明确本部门(单位)新闻发言人。部门新闻发言人应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并统一参加培训。

部门新闻发言人主要:1、本部门(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2、本部门(单位)出台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划新举措;3、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社会敏感和群众关心的问题。

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新闻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新闻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和新闻责任。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新闻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和新闻的规定,细化责任,加强训练,保证事发时能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和新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县政府或职能部门新闻发言人在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五、新闻工作的组织协调

1、新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县政府新闻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负责;其他新闻由县委宣传部统一指导和协调。要建立新闻长效机制,提高政务透明度。原则上,县政府及各重点职能部门(单位)每两个月应分别进行一次新闻。同时,县委宣传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适时举行新闻会,邀请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信息;各部门负责同志要积极出席新闻会,介绍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2、各部门(单位)有必要向公众进行新闻时,应在新闻会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报县委宣传部审批,并提前将新闻会的内容、时间、地点、邀请记者范围等书面报县委宣传部备案。涉及全县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划新举措,以及其他社会敏感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应报请有关县领导同意。需邀请境外记者参加的,须由县委宣传部报经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