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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计生优质服务安排意见

创建计生优质服务安排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活动意见》(兴字[]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先进月活动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机构

这了确保我镇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庄头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促进月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年度人口计划,各村连续三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7%以上,当年生育的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下。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的宣传教育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五规”,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杜绝违法行政行为,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信访案件办理及时,当年结案率达到95%;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辖区违法生育按规定处理到位。

(三)强化利益导向

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完善养老保障机制,消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四)狠抓基层工作

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新阵地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各村委会阵地建设,健全和完善各村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村人口学校宣传教育功能健全,作用发挥良好。

(五)加强优质服务

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镇服务站要对全镇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活动,确保接受检查率达到90%以上,治疗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要求,完善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网络。镇服务站要加大生殖健康综合服务和咨询服务面。

(六)健全信息网络

切实做好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工作。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已婚育龄妇女个案录入率达100%,信息准确,更新及时。计算机实现市、镇两级互联,数据传送正常,办争实现“三查”工作信息化管理。

(七)规范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实现享受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流出人品办证率要达到92%以上,“三查”率达到100%,符合政策生育率要达到95%以上。

(八)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10人以上;各村计生专干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至少有一名医学中级以上职称的业务骨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