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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促进依法行政计划

市促进依法行政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市推进依法行政计划》,结合我市新一轮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施,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求和市委“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我市“靓环境、保民生、促稳定”总体目标创设优良行政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进市委确定的我市重点工作依法行政的进程。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围绕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质量;加大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执行力,提高法规和规章的效益和效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力度,增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积极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能力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二、重点任务

1、切实履行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民主、公开、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要有法制机构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要公开,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建立和实行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建立并实行行政决策执行定期跟踪反馈制度。对决策的执行情况,制定决策者要进行跟踪,实施部门要及时反馈决策的执行情况,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掌握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确实需要修改调整的,制定决策者要举办听证会、专家咨询会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是否进行修改和调整决定。(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3、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进程。认真执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承诺制、问责制,切实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信息外,所有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全网上政务信息公布平台。(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4、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与我市发展目标和总体战略相适应的立法计划;立法计划要与构建符合我市实际、与新发展战略实施进程相协调的制度保障体系有效链接,为我市大发展、快发展、好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5、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承担规章起草任务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高质量完成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等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重视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要加强立法工作的协调,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解决方案,避免久拖不决和回避矛盾。(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6、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工作。政府规章的制定和实施部门要做好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收集、分析规章实施后各方面的反映,认真总结、查找规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明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7、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各区县市、市政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不适应、不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规定,尤其是对国家和省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废除,确保我市发展战略实施的政令畅通。各区县(市)政府要对清理后保留、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审查部门要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力度,采取灵活审查方式,确保与“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有关,涉及我市发展战略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迅速出台和实施。(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8、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明晰行政执法权责、减少行政执法层次、下移行政执法重心的原则,对合理划分市区管理权限进行整体研究,市编制部门要认真研究市级具有社会管理权限的部门与区级相应部门的管理权限的合理划分,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及服务事项,交由区级部门实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并在区级部门大力推行综合执法,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9、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承担我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执法部门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协调、督察解决相关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作为,积极履行职责。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试行,全面完成第二轮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科技创新城和南工业新城等新的行政执法体制下的执法活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10、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试点,加大行政复议审查监督力度。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适时推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二步改革工作,集中行政复议调查权。启动区县(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现区级复议机关能共享市级行政复议法律资源,提高各级复议机关办案能力。发挥行政复议的审查监督作用,推进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移送问责,对于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是影响、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经市政府同意后移送监察机关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11、强化责任追究。围绕项目建设中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进行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处理。(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1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执行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参加2次法律知识学习;完善并落实区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13、大力加强法制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市政府法制办要制定年度政府法制培训计划,对全市政府法制培训工作做出计划和安排,确定培训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对承担我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执法部门涉及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市政府法制办要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提高方面的培训,特别是对新出台的落实我市发展战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集中加以培训,使相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较大提高。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培训工作计划,对政府法制培训工作做出统筹安排。(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14、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或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要结合即将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把加强依法行政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