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治理规划

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治理规划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基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厅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撤并村小50所,中心小学1所,乡镇中学3所,共撤并学校54所;至年保留村小114所,中心小学(完小)16所,乡镇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0所,共保留农村中小学150所。

二、调整原则

(一)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原则。在调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地实际,充分考虑基础教育发展状况、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读的原则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尽量在交通便利、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布点,采取联村办学的方式,办好乡镇中心完小和定点的片完小;在人口分散、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复杂的地方,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有需求又有条件的地方,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妥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举办寄宿制学校,防止调整过程中出现新的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效益的原则。从提高办学整体效益出发,按照“县、乡两级统筹,以县为主,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机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将危房改造资金、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维修改造资金以及各种社会捐赠资金重点投入到布局调整后的布点学校,认真做好集中办学单位的扩容提质工作,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三、调整进程

年,撤并村小31所,撤并中心小学1所,撤并乡镇中学3所。

年,撤并村小12所。

年,撤并村小5所。

年,撤并村小1所。

年,撤并村小1所。

四、调整方式

(一)撤并。将南洞乡中学、暖水乡中学、田庄乡学校初中部并入县五中;将一些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的村小并入办学条件较好的邻近村小。

(二)整合。针对出身人口逐步减少的特点,将一些规模较小、办学条件较差的乡镇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合二为一,办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将附城乡中心小学并入附城乡中学。

(三)联办。对一些人口少、地域相对集中、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小实行村与村联合办学,计划将附城乡长湖片5所村小撤消,选择长湖小学实行5个行政村联合办学,将文明乡秀水片4所村小撤消,选择秀水小学实行4个行政村联合办学。

(四)设点。在一些交通不方便且有一定生源的边远山区设置教学点,解决低龄儿童上学难的问题。

(五)转制。允许撤点学校转为民办学校,提倡和鼓励利用撤点后的闲置校产开办民办学前教育。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县、乡两级要成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的中小学校布局调整领导小组,宏观决策、协调指导全县或乡镇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办公室,负责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日常工作。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县属学校及乡镇初中的布局调整由县统一规划,统一调整;乡镇中心小学、村级联办高小和村办小学的布局调整,由县统一规划,乡镇、村负责调整。调整工作按5年计划分步实施,充分合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从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角度出发,在调整学校布局中不大兴土木,不搞重复建设。

(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县、乡镇、村三级行政组织依照办学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联办学校要成立办学管校组织机构,其办学经费原则上按总人口数,由办学成员单位分担。凡因学校撤并到异乡镇或异村学校就读的学生,就读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不准向其收取借读费。

(四)统一认识,稳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要结合实际,按布点的条件和要求科学合理规划。调整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群众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