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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建设规划

环境监测建设规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保护整体能力的需要,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实现环境监测工作适应环境管理要求的有效途径。环境监测工作要不断提高监测数据和监测信息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环境管理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提高说清污染源状况的能力;深化环境质量监测中提高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的能力;做好应急和预警监测中提高说清潜在环境风险的能力。

国家环保部为了更好地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制定并印发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56号)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该建设标准的总体要求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要按照“功能建站”质量强站”分类指导”原则,以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为核心,认真组织和落实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环境监测能力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纳入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保证环境监测部门在人员编制、业务经费、监测用房、仪器配备等方面达到或超过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步实现监测队伍专业化、监测手段现代化、监测管理程序化、监测服务规范化的要求。

二、明确目标,健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今后三年,市要以市中心站为环境监测网络中心,纵向形成上承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连省内其他市站、市环保局其他下属部门,下统各县市区三级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系统内部网络;横向建成与省、市经贸、城建、交管、环卫、园林、气象、水文地质、农林、测绘、遥感等各相关部门相互实现信息共享的环境生态监测系统外部网络;建立起一个组织严谨、结构合理、信息顺畅、核心突出、内外相承、资源共享的市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按照环境监测能力现状和实际工作需求,对我市各级环境监测站提出年的能力建设目标。

1.二级中心站:市环境监测中心

1.1环境空气监测:具备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监测并负责设备维护的能力,同时具备对降水、沙尘暴进行监测的能力。

1.2地表水监测:具备河流水质全项目监测的能力。

1.3地下水监测:具备地下水水质全项目监测的能力。

1.4声、辐射环境监测:具备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以及辐射常规的自动监测能力。

1.5土壤环境监测:具备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的能力。

1.6污染源监测:具备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排污许可证监测和机动车尾气监测的能力。

1.7环境应急监测:具备进行污染事故环境应急监测的能力。

1.8环境预警监测:建立覆盖全市的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初步具备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连续性监测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件的能力。

2.中心分站:属于市属区分站

总体要求:能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具备水质采样分析、锅炉烟气采样分析、噪声监测、大气降尘采样、煤质采样等的基础监测能力。

3.三级站

3.1各县市各区

3.1.1环境空气监测:具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具备对降尘、硫酸盐化速率以及降水进行监测的能力。

3.1.2地表水监测:具备河流25项必测项目的监测能力。

3.1.3地下水监测:具备地下水24项必测项目的监测能力。

3.1.4声环境监测:具备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能力。

3.1.5污染源监测:具备县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能力。

3.1.6环境应急监测:建立覆盖各分区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具备进行污染事故环境应急监测的能力。

3.2各县监测

3.2.1环境空气监测:具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同时具备对降尘、硫酸盐化速率以及降水进行监测的能力。

3.2.2地表水监测:具备河流10项必测项目的监测能力。

3.2.3地下水监测:具备地下水11项必测项目的监测能力。

3.2.4声环境监测:具备进行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能力。

3.2.5污染源监测:具备县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能力。

3.3各县监测监控

3.3.1环境空气监测:具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同时具备对降水进行监测的能力。

3.3.2地表水监测:具备河流6项必测项目的监测能力。

3.3.3地下水监测:具备地下水5项必测项目的监测能力。

3.3.4声环境监测:具备进行功能区噪声的监测能力。

3.3.5污染源监测:具备县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能力。

三、加强硬件建设,逐步实现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现代化

加强监测用房、仪器配备、车辆保障等硬件基础建设,实现我市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现代化的保证。市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根据近期需要与远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参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结合现有实验室硬件水平,优先保证监测用房,积极购置和完善仪器装备。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用房的面积、配置必须达到国家相应要求。仪器装备购置既要针对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的需要,又要为环境监测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通过监测手段现代化,提高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实力。各类仪器装备配置能力与监测项目要求相一致,二级(市)中心站:基本仪器、应急环境监测仪器、沙尘暴专项监测仪器必须配齐,生态、辐射专项监测仪器尽量购置;市属六区分站:基本仪器必须配齐,监测专用车辆配置不得少于2辆;三级(县)站:基本仪器必须配齐,应急环境监测仪器、专项监测仪器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配,监测专用车辆配置不得少于2辆。

四、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环境预警和环境应急监测体系

以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带动环境监测转型,做好预警和应急监测中提高说清潜在环境风险的能力。当前环境事故频发的形势下,必须下大力加强环境应急与预警监测,准确把握环境安全隐患所在牢牢控制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动权。要增强预警和应急监测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针对性预案,加强应急监测培训,适时开展流域、区域应急监测演练。要研究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环境风险级别划分与评价标准,全面启动环境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模型研究;研究开发预警表征平台,根据自动监测和常规数据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预警,实现预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表达。真正使环保工作在抵御和化解环境风险上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

全市建立一个以二级(市)站为网络中心,18个县(市)区按地域设立东西南北四个分区的环境预警和环境应急监测网络。东部分区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西部分区包括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南部分区包括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北部分区包括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二级(市)站负责总体协调,统一安排。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专业化水平

要高度重视监测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队伍保障。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立足自身培养,积极对外引进。着力加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严把监测人员准入关,保障各级监测机构有足够的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市)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5%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中级不低于50%;市属六区分站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5%中级以上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三级(县)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5%中级以上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

大力开展监测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素质水平,进一步落实监测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监测队伍工作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建立用人机制和奖惩制度,引导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鼓励现有职工继续再教育和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发挥现有的人力资源优势,培养我市环境监测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带动整体监测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六、健全管理体系,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市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对环境监测工作统一管理的职责。环境监测部门要狠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维护监测数据的法定权威。要坚持把监测数据作为统计的基础,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作为监测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规范全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的适用性检测工作,保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准确有效。要以市环境监测中心为龙头,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的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我市整个环境监测的系统质量管理工作。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对各三级(县)站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监测系统内部自我监督、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的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

七、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资金保障体系

按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将环境监测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从政府财政角度保证环境监测所需资金,同时积极开辟各种资金渠道,加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步伐。

财政预算要保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年前,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要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市属六区分站至少要投入67万元/站进行基础设备购置。年后,二级(市)站仪器设备购置费每年不低于200万元,业务费不低于7.0万元/人;市属六区分站仪器设备购置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业务费不低于3.0万元/人;三级(县)站仪器设备购置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业务费不低于3.0万元/人。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市属六区分站和三级(县)站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中心站将根据实际监测能力水平,与各三级站合作开展环评现状、污染源年检、三同时验收等监测工作,增加三级(县)站的服务性收费,且收入可用于三级(县)站自身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当前,中央、省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大幅增加生态环境和环保基础性投入,市各级环保部门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跑办,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