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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发展生态建设管理计划

环保局发展生态建设管理计划

2009年,围绕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环保部门在提高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方面,认真履职、严格监管方面,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执行党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七彩·生态”保护行动,以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为重点,全面推进环保工作,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对“七彩·生态”保护行动工作的领导,找准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以突破,取得实质性的工作成效,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服务。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

,认真细致地做好污染减排的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算清增量,核准减量,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工作目标。二是早计划,早落实污染治理项目,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督促污染减排项目及早开工,实现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三是注重污染减排环保部门和企事业的档案管理,使其规范化,经得起核查和检验。四是向上争取污染减排项目经费投入,做好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

(三)做好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工作,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总结,研究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应用,让普查成果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局。

(四)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与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和控制城区噪声、油烟、建筑扬尘等污染扰民问题。不断推进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工作,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五)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六)严格环保执法,对环保大检查活动进行回头看,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及村容村貌整治。

(八)实行环境行为公开制度。建立全市环境状况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通过媒体和网络全市环境状况,公开重要水体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信息。建立公布企业环境形象制度,公开曝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建设项目阳光审批制度,新建项目法人代表继续向社会公开承诺履行环保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九)加快市环境监测站整体搬迁建设工作步伐,结合搬迁建设,实施市级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建立思茅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实施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中心和中日合作东亚酸沉降监测站建设,努力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十)积极争取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的支持,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配置监察设备,努力使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为基层环境执法创造条件。

(十一)加强党风廉政、环保机构能力建设和执法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环境执法部门懂法知法、敢于执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要严格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行政许可法》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利,严格行政责任,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努力使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不断提高环保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