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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医疗年度工作要点

农合医疗年度工作要点

一、着力做好农民宣传教育工作

1各乡镇要继续采取会议培训、发放资料、入户宣传、设置专栏、公开公示等形式深入开展宣教活动。要使新农合制度的运行模式、受益成效、管理制度、办事程序、缴费方式、住院补偿方案、健康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做法等重点内容入村、入社、入户、入心。

2广电局要通过定期开设电视和广播专题宣传栏目。深入宣传我县实施新农合制度和推行参合农民健康管理工程的农民健康受益实效,选择多例住院补偿与健康管理受益农户,用受益农民自己的心声宣传惠农政策。

3卫生局要组织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和全体卫生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县、乡政府开展农民宣教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做为直接受益主体,要义不容辞地全力做好新农合农民宣教工作。

4合管局要将重点宣教内容整理编印成新农合政策宣传卡片。下发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定点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及社会各界,协调指导相关组织机构扎实开展入户宣教工作。

5县报道组和其它新闻媒体要综合宣传党和政府实施新农合制度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具体成效。

二、着力做好基金使用与监管工作

1实行新农合基金全额统筹运行模式。实行新农合基金全额统筹运行模式,取消农民家庭帐户,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和县、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局新农合基金专户集中统筹使用,留足10%风险基金后,按参合农民数每人提留15元用于健康管理体检补助,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健康管理基金坚持“参合农民人人拥有,家庭成员集中使用,自愿参与享受补偿,不愿参与专户结存”原则,继续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健康管理享受门诊健康信息采集检查服务补偿。住院基金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积极探索实施补偿费用总额控制制度,依据各定点机构服务能力、年度补偿费用构成情况和年度住院报销费用增长预期,实行定点机构补偿总额年度控制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不透支和农民受益最大化。

2财政、合管、农行、审计等部门单位要巩固强化“财政专帐管基金。合管审核报基金,财政复审拨基金,审计监督保基金”新农合基金监管运行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封闭运行。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调整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的通知》民政发[]18号)精神,切实把基金管理好使用好。

3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一站式”垫付直报制度。认真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和“明白卡”告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恶意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确保基金使用的公开性、公正性和规范性。要积极配合实施基金总额控制制度,严格把好住院指征关,切实保证让该住院的农民住得上院,杜绝虚挂床位住院、门诊转住院和放宽指征住院行为。要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和不报费用,积极提高实际报销比例,县级机构必须达到60%以上,乡级机构必须达到70%以上。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要严格按《服务合同》约定从严从重处罚。

三、着力做好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和费用控制工作

1卫生局要在县级医院床位补助翻番和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全额供给制度的支持下。要求政府举办的县乡医疗机构树立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增加医院收入和减轻患者负担的关系,要切实把政府给予的公共财政支持转化为减轻患者负担的实际行动,要尽快采取措施控制部分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不合理增长问题,真正让广大患者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要按照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的具体要求,尽快建立起医疗机构的住院自费比例、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平均住院和门诊费用、单病种和单项检查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公开公示制度,交给社会进行横向比较,促使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和费用,切实建立起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众评价机制。

2合管局要认真落实《服务合同》制度。严格审核住院病历和健康档案,逐月反馈纠正审核督查中发现的不合理问题,继续落实平均住院费用控制和部分单病种最高限额制度,要对县、乡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自费比例、平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例等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每月在全县范围内公示一次。加大现场督查力度和频次,年内查房乡级不少于12次,县级不少于24次,市级不少于6次。结合网络在线监控,重点落实“十查十防”一查病人身份核对确认,防止冒名顶替;二查病人在床在院与否,防止虚挂床位;三查病人住院指征,防止门诊转为住院;四查检查治疗项目,防止服务不足或过度;五查医嘱处方用药,防止用药不当或搭车开药;六查一日清单核对,防止虚列服务收费,七查“一站式”垫付报销,防止农民结算手续报销程序麻烦;八查农民政策知晓情况,防止医护人员政策宣教不到位;九查服务态度流程环境条件,防止农民感受不佳满意度下降;十查新农合资金专帐管理,防止资金管理不规范行为。

3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合管办的管理服务职能。要强化对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近监管作用,要按照乡镇合管办《工作责任书》要求,严格覆行住院审批、查房、费用初审和体检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补偿审核职责,切实把好医疗机构监管第一关。

四、着力做好参合农民健康管理试点工作

1根据省上安排我县开展参合农民健康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按照在新农合基金全额统筹模式下,用大块基金(84%保障疾病人群住院(年住院率6.73%医疗费用补偿,用小块基金(15%保障全体参合农民基础健康的基本思路,积极开展健康管理工作,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基金使用效益,降低农村发病率、病残率和病死率,提高参合农民整体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提高农村生产力素质和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农民健康保障策略。各乡镇政府做为组织开展本辖区参合农民健康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大工作领导、协调、组织、支持力度,安排乡合管办协同乡镇卫生院对“五大服务项目”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做好农民宣教发动和体检工作,要安排专人全程严把服务质量监督关和补助报销审核关,同时实行村委会审核把关制度,发挥村委会的民主监管作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报帐资料先交村委会对参合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服务质量、信息采集表》评估指导方案》等其它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加注意见后报乡镇合管办对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审核确认,县合管局依据乡合管办确认的工作量和质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核准后报财政局复核拨款。

2卫生局要将健康管理试点工作作为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和现代“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新模式的重要载体。强化指导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理念由“以病人为中心”向“以人的健康为中心”转变,服务方式由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促进全县参合农民健康管理工作有序推行。

3合管局要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健康管理试点工作的成效、不足和基本经验。培养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理念,逐步提高健康信息采集门诊检查、健康评估、指导干预和跟踪随访服务的要求与质量;积极开发并适时试运行“参合农民健康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促进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提升参合农民健康管理服务品位。

五、着力做好年农民参合筹资工作

1县财政局要继续牵头做好全县农民参合筹资工作。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完成本乡镇筹资任务。根据中央精神,年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将达到120元/人,农民缴费标准不低于30元/人。县农民缴费具体标准待省上确定后另行通知。具体日程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参合率目标市上明确要求以乡镇为单位达94%以上。

2各乡镇筹资工作开始后要及时报告农民参合资金入库情况。切实做到一户一票,当日收缴当日入库,确保资金安全。

3民政、计生部门于月10日前完成救助对象核定工作。

4财政局务必于月10日扎帐汇总全县参合人数。月份落实县级财政补助并按期申报省级、中央财政补助。

5合管局要指导乡镇合管办规范使用《参合资金登记管理册》确保参合人员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乡镇合管办务于月10日至月10日全面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杜绝漏报、误报、错报、迟报现象发生,为顺利实施系统年度结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党和政府惠农利民、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幸福切身利益,关系全县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大局,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大局,各级组织、相关部门、各医疗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全面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把新农合这一“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好制度运行好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