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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安排

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对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集中进行一次思想整顿和教育,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学习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组织纪律性、实践党的宗旨,以及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㈠民主评议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支部,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⒈党支部能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能否带领党员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能否在危难时刻,把人民群众摆在首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⒉党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班子成员能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成员之间是否团结协作。能否坚持走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事公道,群众信任。

⒊党支部班子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能否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完成支部各项工作任务。

⒋党支部是否积极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农村党组织是否扎实开展了任期目标责任管理、“三双”、“升级晋档”等活动;社区党支部是否开展“四双”活动,切实加强对在职党员的双重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是否开展“承诺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使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支部是否规范了支部管理,通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⒌党支部是否做好了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有工作规划,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落实了培养措施,年轻党员的比例逐年上升,三年来发展党员无断档现象。是否加强了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的领导与指导。

凡是支部班子不健全,班子成员不团结;党员教育管理松散,出现了违纪违规党员;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出现了三年未发展党员现象;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本单位本部门出现了不稳定事件的,不能评为一类支部。

㈡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⒈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指示,认真落实支部的决议。

⒉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是否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⒊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⒋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按时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⒌是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带头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坚决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⒍是否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双”、“四双”和“承诺制”活动,立足本职岗位和自身特长,认真承诺,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活动,全面履行承诺,积极完成承诺事项。

三、方法步骤

“双评”工作要在党(工)委、党组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具体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⒈学习教育阶段。按照民主评议的内容,结合支部实际,组织党员学习十七大及全会精神、重点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必学文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法规教育。

⒉自我评议阶段。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问题及根源,自我认定格次。

⒊民主评议阶段。民主评议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民主评议开展之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二步,对党(总)支部进行评议。由党(总)支部书记对一年来支部工作进行总结,然后由党员进行评议并评定格次。第三步,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员个人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开展对照检查,带头剖析自己,带头评议其他党员。在党内进行党员互评时,也可吸收部分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参政议事能力的群众代表参加,群众代表不评议党(总)支部和党员个人,只根据每个党员的平时表现,以及党员的自评情况,给每个党员打分进行民意测评。农村党组织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与开展的任期目标责任管理、“三双”、“升级晋档”、“两示范一带动”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党员完成承诺目标任务情况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把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发展经济和带领群众致富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和依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时,要把党员参与“承诺制”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同时,要根据“四双”活动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四个一、四带头”主题实践活动情况。

⒋组织审查阶段。召开支委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评议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⒌表彰处理阶段。在民主评议、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按照“合格”与“不合格”确定出格次。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按组织程序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经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党内规定妥善处置。

四、要求

⒈要统筹兼顾。今年“双评”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大和全会精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党建活动来进行。要与“创先争优”总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和近期开展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相结合。对符合参与社区“四双”活动条件,而未参与此项活动的单位在职党员和未按规定参与“承诺制”的党员不得评为先进。对未按要求开展“三双”、“四双”和“承诺制”活动的支部,不得评为先进支部。

⒉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党组织对“双评”工作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检查和指导基层支部开展“双评”工作。

⒊要坚持原则。“双评”工作程序性、政策性和原则性比较强。要自下而上,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肃认真地按照程序、政策和原则办事。

⒋这次“双评”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到6月初结束。“双评”结果及工作总结务必于6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