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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城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年,是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打基础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宿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依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先后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活动,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教育,狠抓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控制事故总量为目标,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宿城、保障民生幸福的目标任务,落实安全责任,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完善政府监管责任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为我区“两年跃升前五,五年冲刺三甲”如期完成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成高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科技和教育培训体系。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稳步下降,企业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等常态机制基本形成。

(三)“十二五”期间控制指标

1、主要指标

(四)分类目标

1、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到年,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完善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安监所)建设,配备2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村(居)配备1名安全生产信息员;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到年末,建立完善以政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以高危行业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的应急救援体系,同时,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系和衔接,不断补充和完备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强化乡镇街道应急救援兼职队伍建设,结合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特点,指导和协调重点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村(居)自治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村(居)处置事故初始阶段应急救援能力。

3、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到年末,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进一步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投入,实行严格的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制度,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靠科技做到保障有力、监控有效、反应及时、处置果断。

4、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控制目标。到年末,有毒有害场所职业健康防护达标率达到90%以上;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得到有效监管,高危行业职业危害控制力度将得到进一步加大。

5、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到年末,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应持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不断壮大,鼓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使安全生产专业人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安全文化建设目标。到年末,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普及到全区各个行业、村(居)和公民之中,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增强等得到同步推进。

7、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达标目标。到年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居)的安全保障机制和各项制度;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和村(居)内危险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等)的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安全监管网络,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列入乡镇(街道)、村(居)的日常工作。

三、“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1+3”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导入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从年起,在全区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在各个行业(领域)率先建成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到年底,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工贸等其他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2、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达标活动。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配合市里启动“红袖标工程”,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统一配发安全监管红袖标,实行带标上岗。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达标申报认证制度,与标准化考核同步进行、同步落实。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责,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

3、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出台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将标准化管理向班组延伸,全面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组织企业开展班组长专题培训。推进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深化企业班组安全管理。结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积极参与全市“万名安全合格班组”创建活动、“百名安全优秀班组”竞赛活动、“十名优胜班组”命名表彰活动,树立安全班组典型。

(二)完善事故风险控制体系

1、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落实企业隐患管理责任,提高事故隐患发现率和治理率。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制度,完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质量。“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类企业全面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长期机制。

2、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监管。进一步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登记建档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和移动重大危险源两大监测预警体系,配合市里建成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控体系。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开发、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普查实现100%,重点企业、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配置实现100%。

3.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继续深化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工作,完善危险有害因素公示、监控和持续改进制度,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模式。“十二五”期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推行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基础上,向规模以下企业推广,实现全面覆盖。

(三)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成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装备齐全、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模式,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建立高危行业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加强应急救援储备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和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储备物资在安全生产中的保障作用。

2、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通过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形成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全区职业危害监管和整治机制,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体系。配合市里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安全许可制度,对重点职业危害分布区域加强监测,对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实施分级监测预警,开展粉尘、噪音、高毒物质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职业危害源头预防,加强新、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推进职业危害评价。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为职业危害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十二五”期间,实现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9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体检率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覆盖,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完善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行政许可,分行业推进标准化达标,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

危险化学品:认真执行“三不引进”原则,严格条件论证,严格行政许可,积极参与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产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企业、有固定场所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100%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二级以上。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建档工作。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烟花爆竹: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和燃放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有序,管理到位。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非法烟花爆竹产、销、储、运的行为。

消防:严格有关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实现群众消防常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交通: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坚决遏制营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年前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要完善现有的卫星定位系统。建立道路重要路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运行监测与执法监控系统,建立新(改、扩)建城市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建筑施工:强化建筑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作业场所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制度,建立建筑工程信用信息动态数据库、城市综合管网电子信息系统,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遏制层层转包现象。以桥梁、高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区域地下管网为重点,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火灾、管网泄露爆燃专项治理。建立建设系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突出做好高处坠落、深基坑塌方、高大支撑模板坍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点单位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特种设备:建立基于现场监管、巡查、检测检验的实时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和安全评价体系,实施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农业机械:切实加强农技队伍建设,提高农机执法水平。实施农用挂车和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在易发生危险部位进行防护装置安全改造,并增加警示标识。开展星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居)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区建成一批星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居),区农机监理所力争达到规范化所标准。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理念,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切实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宣传,严把农业机械安全质量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提高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和驾驶员操作水平。建立农机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认真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农机作业事故。

职业安全健康: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责任制,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力度,通过开展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定期监察,强化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大力开展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严格执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逐步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管理,加强监管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1、继续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紧紧抓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利机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四个一”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即乡镇、街道安全文化一条街、社区安全文化宣传走廊、企业安全文化专栏、学校安全文化专版,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力,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内涵,进一步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2、大力推进情感教育工作法。进一步总结提炼“情感教育工作法”,编制推广手册,扩大推广范围,指导企业加强情感教育管理,建设安全和谐企业。

3、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社会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在各类媒体设立安全生产栏目,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1家、省级安全诚信企业2家、市级安全文化教育基地2家。

4、强化教育培训。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员工全面培训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企业全员接受培训率100%,复培复审完成率100%。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

(七)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1、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建设、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共享,构建经常化、制度化的监督工作体系。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1+2”模式(即1个行政人员加2个事业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检测机构,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质量。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区开发区设立安监分局。规范专业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机构设置,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3、加强监管装备配备。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监管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年,区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标。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全面达到国家要求的装备标准。

四、重大工程(项目)

“十二五”期间,实施一批事关安全生产科学发展的重大项目,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实现现场执法信息化。建立与市级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传输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区级安监信息网站,提高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网上互动的效果。

(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建设工程。

配合市里建成重大事故防范科技支撑平台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平台,全区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和固定监测预警中心)包括化工安全性论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关键设备检测检验、事故后果分析、基本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动态分析数据库、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重大事故影响快速推演、应急资源管理和保障系统,达到重大事故防范有效、预警及时、反应快速、救援有力。

(三)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建设工程。

在按照国家二级培训机构标准抓好宣教中心建设基础上,依区职教中心,建设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实训设施,建成集多功能演艺、图板展示、多媒体教育、事故模拟、安全体验、救援实训、安全技能实操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急救援队伍、中小学等社会人员培训教育、实训等综合实训基地。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时期,必须进一步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和重大安全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落实政府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区、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投入机制,要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督促企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建立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会办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五)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成立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独立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人员、设施、装备、经费等到位,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