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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管理局开展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园林管理局开展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林业)局及相关单位:

为了全面查清市湿地数量、分布情况,并掌握其生态资源环境状况,市园林(林业)局决定开展市湿地资源普查。望各相关单位、部门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对本辖区所有湿地资源进行详细普查,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经分管领导、普查人员签字盖章后,报市湿地管理办公室。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市市域范围内1公顷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湿地以及其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湿地进行面积、类型、分布、植被、保护管理状况进行调查。

二、调查内容

此次湿地资源普查内容分为二个部分,即:湿地分布调查;湿地植被调查;湿地动物调查。

(一)湿地分布调查

1、湿地位置、地理坐标、海拔高度、面积、分布。

2、水文调查:根据各湿地类型调查以下水文特征:

⑴河流:河网级别、河长、年平均流量、流域面积;

⑵湖泊:水位(平水位、丰水位、枯水位)、面积(丰水面积、平水面积、枯水面积)、蓄水量、最大深度、平均深度;

3、湿地保护和利用情况:保护管理现状(是否存在湿地管理机构或有专业人员、湿地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利用现状如何。以实地调查资料为主,充分搜集以往研究成果、文献,了解湿地利用和保护情况。

(二)湿地植被调查

1、湿地植被的面积、分布及覆盖率。

2、湿地植物种类调查,尽可能地选择人为干扰轻的地点进行调查。

三、具体要求

1、市辖区内面积1公顷以上(包括1公顷)的湿地(除水稻田外)均要进行调查、记录、上报。

2、鱼场要单独调查、记录、上报。

3、湿地植物调查和动物调查对应相关湿地调查进行填报。

4、各报送单位要确保填报资料准确。

5、三区两县一市园林(林业)局对湿地普查先做汇总,报市湿地办。

6、三区两县一市园林(林业)局建立辖区内湿地普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