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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冬季防火通知

区政冬季防火通知

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区消防安全总体形势平稳,但火灾起数略有上升。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火灾12起,受灾户数13户,直接财产损失40余万元。其中居民火灾9起,,位于望岭路与曙光街交叉口一栋居民楼,由于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共有8户居民受到影响,直接财产损失25万余元;,光明大街海军后勤家属院6号楼1单元3号由于电器线路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万余元;,土山前街复兴胡同18号王技婷家,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烧毁摩托车、家具、家电、衣服等杂物,共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大约4.5万余元;,新兴大街临街简易彩钢板门市发生火灾,火灾烧毁临街简易彩钢板门市6间,过火面积324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5.7万余元。

目前,已进入年终岁尾,气候干燥,居民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的火灾隐患逐渐增多,为认真落实全区消防安全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整治。各乡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消防安全特点,组织精干力量,以社区为基本单元,迅速开展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整治,逐个排查辖区内的“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乱点”、临街小门市及居民楼院,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清楚、消防安全状况清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消除未及时消除、应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到位和应落实防范措施而为落实的,一经查出,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二、扎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根据不同时期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紧盯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要节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运行,电器设备超负荷工作,违章用电、用火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重要街区、城中村、学校、幼儿园、商场、饭店、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要害部门(党政机关、邮政、供电和通讯枢纽)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坚决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三、全方位进行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各乡办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同时,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通过组织社会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在社区内张贴消防宣传画报,制作消防公益广告,户外宣传标语,利用户外显示屏制作消防安全知识提示字幕,发放消防宣传单的方式,对各类人群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并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乡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主管领导一线指挥,相关责任人现场落实的工作局面。凡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