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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养犬社区规范意见

区政养犬社区规范意见

创建标准

(一)规范化养犬社区

1、社区养犬办证率达到90%以上,社区犬只年度注册率达到95%、社区养犬免疫率达到100%。2、社区准养犬品种符合《市限制养犬规定》和准养犬目录要求;社区养犬管理台帐健全(详见附表1)。3、社区每年有关养犬的12345、12319、96310及信访投诉件数量不超过本社区准养犬数量的10%(同一犬出现重复投诉的,每次加倍计算),投诉处理率100%,无因养犬引发的清洁卫生问题和治安事件。4、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无证养犬和养犬违规件数不超过本社区准养犬总数的10%。5、社区建立准养犬养护人培训制度,每年定期聘请犬类专职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在社区开展集中培训,总数不少于一次。

(二)规范化养犬示范社区

1、社区养犬办证率达到95%以上,社区犬只年度注册率达到98%,犬只免疫率达到100%。2、社区准养犬品种符合《市限制养犬规定》和准养犬目录要求;社区养犬管理台帐健全(详见附表1)。3、社区每年有关养犬的12345、12319、96310及信访投诉件数量不超过本社区准养犬数量的5%(同一犬只重复投诉的,每次加倍计算),投诉处理率100%,处理满意率达到100%,无因养犬引发的清洁卫生问题和治安事件。4、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违规养犬件数不超过本社区准养犬总数的5%。5、社区建立准养犬养护人培训制度,一是在社区居民申办养犬许可证时由专职人员对其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一对一指导培训须经社区、养犬申请人双方签字确认);二是聘请犬类专职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授课,每半年在社区开展定期集中培训一次。

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每年1月-4月):由各街道根据辖区内社区基本情况,会同社区在每年4月底前确定并申报规范化社区和示范社区创建计划,区城管局、街道和社区签订三方创建协议书(协议格式见附表2),正式启动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每年5月-10月):一是宣传发动。利用社区黑板报、横幅、橱窗和社区电子网络等载体,在拟创建社区内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创建氛围。二是调查摸底。各街道组织拟创建社区对居民家庭养犬、办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在每年十月底前在社区公示社区养犬总数、养犬户明细等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落实措施。建立社区规范养犬培训制度,健全犬管信息档案,制定、发放、宣传《社区文明养犬公约》,提高社区居民养犬自律意识,聘请社区志愿者做好文明养犬劝导和调解工作,社区养犬各项指标达到相应创建标准。

(三)验收阶段(每年11月-12月):一是查漏补缺。对未完成的创建指标进行整改,完善年度创建台帐。二是验收考核。由市城管委会同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邀请街道、社区代表参加,每年十二月对各街道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进行验收和复检。达到创建标准的即为当年规范化社区、示范社区。三是落实长效。规范化养犬工作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对街道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

1、协助市城管委办理养犬许可审批和年度注册工作;养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验收和复评工作。2、协助市城管委做好犬只执法管理工作,对无证养犬或有证但不规范养犬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受理犬类投诉案件,保障良好的执法支撑。3、协助市城管委建立统一专业的信息平台,共享养犬办证、年度注册、免疫及执法查处情况。4、负责组织辖区内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加强日常管理。5、指导各街道、社区做好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具体工作,一是做好养犬情况调查摸底,二是建立社区规范养犬培训机制,三是健全规范养犬日常管理台帐,四是成立义务宣传监督员队伍。6、指导各街道、社区、执法部门做好养犬许可前置审核工作。7、与街道、社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联合开展辖区内社区犬类管理的各项活动。

(二)区农业局

1、做好犬只防疫工作,发放犬只免疫证;2、指导各街道、社区做好犬只免疫、宣传和服务工作;3、协助市农业局参与规范化养犬社区的验收和复评工作

(三)各街道

1、组织社区相关负责人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做好日常联络工作2、负责对社区养犬情况摸底统计进行核实,对社区初审后的居民养犬申请进行二次审核。3、配合做好养犬执法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养犬投诉。4、协助做好养犬免疫办证一条龙服务进社区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犬类知识培训。(四)社区1、加强对居民购买犬只行为的指导、帮助,避免违规养犬情况2、对社区内居民养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负责对居民申领养犬许可证条件进行初审。3、负责收集社区内违规养犬和无证养犬情况,并第一时间配合管理部门对违章投诉事件进行协调处理。4、负责成立义务宣传监督员队伍,建立社区规范养犬培训机制。5、建立规范养犬日常管理台帐。

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创建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二)做好服务。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建立与社区的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定期开展现场办证、免疫、咨询等服务,方便社区,方便群众。做好与12319、96310等热线的对接,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各类需求呼声,认真处理出现的各类问题,减少矛盾,创造和谐的养犬环境。(三)落实长效。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每年对已创建的规范化养犬社区进行复评,并指导各街道、社区做好规范化养犬的巩固提升工作。(四)总结表彰。深化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强化公众监督,对创建达标的社区进行年度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