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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完善农业保险通知

县政完善农业保险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县农业发展,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乡、村建立农村保险服务管理站点,构建三级保险服务管理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三农”保险是农村金融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全方位的“三农”保险基层体系,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主任和财险公司经理任副组长,农牧、财政及财险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建设标准,明确任务目标。

各乡镇建立由主管农业副职任组长,农业站、畜牧站、财政所为成员的“三农”保险服务站。各村建立由村支部书记或村长为联系人的“三农”保险服务点。乡村两级站点要明确专门负责人和办公场所(村办公场所设在村委会),县管乡镇,乡镇管村。月底前由财险部门统一制作牌匾,统一挂牌。乡村两级“三农”保险站点,根据农民的需要和意愿,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保险范围,向农民提供丰富多样的保险产品,立足于“创建服务、宣传组织、投保承诺、报案理赔”快捷方便的一条龙工作机制,让农民不出村上保险,不出村办理赔,不出村领赔款,实现保险服务网络进农村,服务群众零距离。各乡镇于日前将主管副职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同时,乡镇要做好村级联系人的统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强化培训。

各乡镇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国家强农惠农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在农民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大力组织农户集体投保,整村投保,鼓励支持种植、养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投保,更好地为农民增收服务。县财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和乡村保险联络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对出险客户要及时准确地做好理赔工作,以优质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