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公节能工作检查通知

市公节能工作检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公共机构: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和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为配合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大检查,全面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决定近期对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为做好我县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3年11月18日至24日。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公共机构(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办公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楼道等)普通照明煤是否全部更换成高效节能灯。

(二)公用水电与居民用水电分开情况。

(三)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执行情况。

(四)2013年能耗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五)2013年节能宣传开展情况。

(六)创建市级节能示范单位的检查评审工作。

四、督检方法

(一)前五项内容以暗访督查为主,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及市直公共机构反馈督查情况。

(二)创建市级节能示范单位的检查评审工作,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然后交换意见,现场打分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全年节能工作目标,做好这次公共机构节能迎检工作。

(二)对本次市里检查评价结果将在嘉禾电视台图文频道进行通报。

(三)对本次市里检查评价结果将计入本年度年终绩效评价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