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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增强当前林业防火的通知

县政增强当前林业防火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月以来,我县气温持续升高,旱情加重,森林火灾呈现集中爆发态势。特别是,全县出现大小火情20余起(卫星热点11起),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及时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防火各项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关系到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成败。因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森林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超常规措施,实行县领导分片包乡(镇)、乡(镇)领导分片包村、村包社、社包农户、巡山人员包山头地块,层层明确细化责任,形成森林防火工作的网格状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将根据情况派出督查组,深入重点乡(镇)、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督查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人员上岗到位,履职尽职。

二、切实管住火源,全面加大防火巡护力度

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要工作,管住了火源,就能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生产用火是当前我县火源管理的重点,林缘林内耕地要全面禁止生产明火;其他确需生产用火的,必须实行用火审批,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在适宜气象条件下,采取防火措施后安全用火。对林区企业施工人员必须落实防火责任。近期进入林区避暑、休闲人员增多,在重要路口要增设卡,加强检查,防止带火入山。各乡(镇)要增加巡山人员,增加巡山范围、密度,重点加强农村生产、实施单位、入山人员火源管理。各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每社增加2-3名巡山护林员。

三、高效组织火灾扑救,严厉查处火灾案件

发生火灾后,各巡山人员、瞭望台人员要迅速报告,就近处置;乡(镇)分管领导要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火场,火情在3小时以上仍未处置完毕的,乡(镇)主要领导要赶赴火场,科学组织扑救,力争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各扑火队伍要加强休整备战,克服厌战情绪,保持旺盛战斗能力,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仗的准备,扑救过程中要服从指挥,制定科学扑救方法,确保扑火安全。同时,处置森林火灾要两手抓,一手抓扑救,一手抓火案查处。森林公安要迅速奔赴火案现场查处火案,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处,及时曝光,震慑犯罪。

四、严格火灾信息报送,加强责任追究

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报送火情,卫星热点要及时核查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各乡(镇)要将当日火情报告值班领导和有关分管领导,让领导掌握火情动态和作出科学决策。对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造成小火酿大,或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人员不在岗等行为,将由纪委监察局追究责任。